大量闲置的出租车。现代快报 图
据报道,自2017年初以来,南京传统出租车行业“退车潮”愈演愈烈,截至2018年3月中旬,因无人驾驶而闲置的车辆已经超过3000辆,退车比例占总运营数的四分之一。这其中绝大多数车辆都没到7年的更型期,有些甚至是2017年的新车,因为招不到驾驶员,或者是合同未到期的驾驶员临时变卦退租而停运。
在业内人士看来,网约车红包大战加速了出租车行业的萎缩。这种态势,在滴滴与美团两大平台竞争激烈的南京市场上,表现得更加明显。不过我认为,出租车市场虽然存在种种问题,但仍是城市公共交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租车行业需要优化效率而不是“非正常死亡”,这是社会共识。
3000台出租车停运是一个强烈的信号,提示监管部门必须关注网约车价格战所带来的一系列副作用。而如何在“渐进式”改革中升级传统出租车行业,以避免新旧业态出现断崖式过渡,是监管部门需要考虑的又一问题。
网约车价格战愈演愈烈。以南京市场为例,自2017年初,美团打车进入南京市场后,与滴滴你来我往,厮杀得难分难解,“1分钱打车,1块钱打车”,分流了大量消费者,也对出租车市场带来巨大冲击。一组数据显示,2017年之前,南京市出租车的日均营运单数为38-40单,到了2018年,日均单数已经下降到19-20单,减少了一半。这也直接导致驾驶员收入直线下降,从业者流失。
传统出租车行业几十年不变的经验模式,确实积累了大量问题,如份子钱过高、叫车不方便等。进入网约车时代,资本巨头纷纷涌入,彻底改变了游戏规则,传统出租车毫无招架之力,能怪谁呢?怪对手“太狡猾”,更要反省自身“无能”。
但不得不说,市场经济欢迎竞争,关键在于不能以远低于成本价格进行竞争。网约车平台“1分钱打车,1块钱打车”,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平市场竞争原则,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涉嫌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虽然“不正当”具有较大主观性,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界定了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就包括低价倾销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以排挤同行为构成要件,这也是监管部门此前约谈相关平台时提出“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法律依据。
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希望新的“鲶鱼”进入市场,短期来看,价格战的直接受益者是消费者,他们通过低价获得了更加便捷的服务。然而也要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种低价倾销式的抢占市场带来的结果,是市场环境的混乱。司机为了高额补贴频繁刷单,甚至出现乘客呼叫的车辆信息与网约车平台登记信息不符合的现象,最终不安全、低质量的服务必然损害消费者切身利益。
从产业结构变动导向理论来看,利用新技术改造现有传统产业仍是调整产业结构、升级产业的主要路径之一,即在传统技术中渗透高新技术,使得高新技术产业与经过改造的传统技术产业相互融合、相互发展。完全撇开传统产业另起炉灶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取。
具体到出租车行业,网约车暂时不可能完全将其取代,城市及市民仍然离不开出租车。如何渐进式提高出租车行业的效率才是社会利益最大化的选择,而非资本“消灭”出租车行业。监管部门对于网约车远远低于成本价格的恶性竞争,不能听之任之。
当然更要指出,出租车作为传统产业也要主动拥抱变革、拥抱时代,积极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升级提高行业效率,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毕竟市场竞争是残酷的,不能总是依靠政府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