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部门要利用网络提升服务,但也不能过度依赖网络,在售票方式上要多措并举,兼顾各方需求,特别是要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利益
互联网时代,网络购票成为春运抢票的主流形式,除了12306官方渠道抢票,每年春运购票期间包括携程、去哪儿、艺龙、智行、高铁管家等平台公司均推出抢票服务,按照抢到票的概率收取不同档次的服务费。而“火车票网络购票平台到底是不是黄牛”、是否违法也一再引起社会广泛讨论(1月9日《经济参考报》)。
一场春运抢票大战,催生出了有偿抢票生意,一些抢票平台对此“服务”趋之若鹜,这显然是铁路部门始料不及的,也不是人们希望看到的结果。然而,抢票平台可以“插队”,如果抢到一张票,乘客需额外支付价格不等的抢票费。这不仅破坏了正常的购票秩序,加重了乘客出行成本,加剧了一票难求的困境,而且引发了网友的质疑:有偿抢票同黄牛很相似,是不是一种变相的倒票行为?
根据刑法第272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只要具备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的行为,并符合票面价值5000元以上或非法获利2000元以上要求,就构成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将被处以刑事处罚。对照此规定,从事有偿抢票的抢票平台,不仅“符合票面价值5000元以上”,而且“非法获利2000元以上”,理应按照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抢票平台的横空出世,折射出铁路部门在售票管理上还存在漏洞,这给黄牛和有偿抢票以可乘之机。票务工作还不尽如人意、售票渠道不够通畅,导致一些乘客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不得不把一票难求的难题交给黄牛和抢票平台来解决。这显然值得多方反思。与黄牛和抢票平台交易,乘客利益受损还在其次,关键是助长了黄牛和抢票平台的嚣张气焰。铁路公安部门应研究火车票实名制下黄牛倒票的新动向、新手段,进一步加强票务管理,主动打击非法倒票行为。
此外,要破解一票难求,不应依赖抢票平台。铁路部门要利用网络提升服务,但也不能过度依赖网络,在售票方式上要多措并举,兼顾各方需求,特别是要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利益。比如,在客流量较大的火车站售票大厅,可大幅度增加售票窗口并延长售票时间;又如,在火车站附近及城市流动人口密集处,不妨设立多个售票代办点,使一些经营者合法售票,以此分解火车站售票大厅购票的人流;再者,可以考虑开展赴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等上门预订业务,前移售票服务关口。如此必将缓解一票难求的困境,才有望铲除黄牛的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