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女士一行在香港一家金店,因为没怎么购物,被关进小房间。 游客供图
300元6天5夜港澳游,“划算”吧?吸引了200多位游客报名,结果却强制购物!进金店4小时没买东西,就被关小房间,“想出去就得买!”在巧克力店,导游威胁不买不给饭吃。事后旅行社想用10个鸡蛋补偿。南京旅游局已经介入调查。(7月22日《扬子晚报》)
6天5夜只需300元的“港澳游”,这让普通人想想都不可能,正如有网友指出那样,300元钱恐怕连南京到香港的大巴费用都不够。这也是很多网友批评受害游客的原因之一,认为其贪图小便宜在先,不购物被关小房间实属咎由自取。其实,此类论调可谓打错了靶子,这与“一元游”一样显然属于以超低价诱导消费者报团,再通过强迫购物、高价售假、高额回扣攫取非法利益的低价游,甚至属于违法犯罪。因此,不必苛责贪图便宜的消费者,而应铲除这一毒瘤,还消费者一个健康有序,没有陷阱的旅游市场。
低价旅游的关键在于低价是诱骗消费者上钩的幌子,等消费者掉入“坑”中,来到人生地不熟的环境中后再强迫购物。这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强迫购物时的威胁、辱骂、关小房间等行为,又侵犯了其自由选择权和人格尊严,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威胁、辱骂游客的行为主要发生在香港,但并不妨碍南京的执法机关调查处理。
遗憾的是,很多人将低价游屡禁不止归结为游客贪图便宜,并由此认为被宰游客活该。其实,这是正义观与是非观的错位,是被“300元6天5夜港澳游”的标题蒙蔽了双眼,模糊了判断逻辑。众所周知,趋利避害、追求实惠是每个人的理性选择,或者说是本性使然。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均参加过电商平台的秒杀或低价抢购,每逢“双十一”等大型促销甚至守在电脑前抢购低价商品,在超市中也会倾向于选择正在低价促销的商品。因此,不能因为消费者贪图蝇头小利就将商家的欺诈行为合理化。正如大多数受骗者均是恐惧或贪便宜而一步步掉入陷阱,但骗子依然是骗子,不能因此歧视或苛责受害者。
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等低价游之所以屡禁不止,不应仅归责于部分人贪图便宜,主要在于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极力包装忽悠。据报道,大多低价游均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让人难以分辨真假。以“300元6天5夜港澳游”为例,有人怀疑费用为何如此便宜时,被告知是为庆祝香港回归20周年组织的一个特别活动,获得了铁路局和航空局的赞助。还有些低价游冠以艺术节或者回馈老顾客的名目,诱人上当受骗。
从诚实信用角度出发,低价游可视为商家吸引人气的促销手段,其仍应保证消费者的正当权利,不得降低服务标准,不得诱导、强迫购物。应该说,“300元6天5夜港澳游”并非特例,而从很多人被强迫高价购物,且所购物品真伪不明的经历看,这与其说是普通的消费纠纷,不如说就是彻头彻尾的骗局。对此,很有必要启动刑事追责程序,让欺骗者承担更重责任。
长远来看,要想挖掉这颗毒瘤,必须从严治理。一应确保信息对称,可根据正常旅游团的平均消费水平对重点旅游线路制订指导价,并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方式提示游客,且强制商家在显著位置公示,让消费者有所参照,减少被骗概率。二应推行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写明游客基本权利,作为判断商家是否存在过错的主要依据。三应推行“强迫购物可退货”机制,让低价游组织者得不偿失。这样才有可能形成围剿之势,避免陷入割韭菜困境,让低价游最终退出市场,让存在“贪便宜”心理的普通人不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