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是一项好的管理制度,但对一门心思赚黑钱的不法分子来说,还缺乏足够的震慑。只要营业执照还在、从业资格证还在,过了风口浪尖,“黑导”“黑社”往往又能择机复出,没感受到痛。要真正发挥“黑名单”的威力,配套惩戒措施必须跟上
近日,笔者的一位朋友去南方某地旅游,他用手机打开该市一家旅游平台,搜索“国旅”后,页面上弹出了“国旅”公司的预订界面和报名电话。朋友拨打电话,报名参加了这家旅行社组织的“四日游”。到达旅游目的地,朋友才发现酒店住宿条件很差,根本达不到事先声称的三星标准;旅行途中,导游更是几次以参观自费景点的名义开口要钱。事后,朋友了解到,自己碰上了“黑社”“黑导”,这家旅行社是一家盗用“国旅”名头的“黑社”,并非真正的国旅。
旅游旺季,“地下”旅行社非法揽客,以及游客被“黑导游”强制购物、消费过低遭谩骂甚至毒打的新闻时常爆出。对这些“黑社”“黑导”,监管部门也是想尽了办法。去年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从事旅游经营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人员,存在侮辱、殴打、胁迫游客等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纳入“黑名单”管理。截至目前,国家旅游局已公示76件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涉及旅游企业45件、旅游从业人员31件。
张黑榜,晒丑脸,“黑名单”公示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舆论压力。可为何在高压之下,“黑社”“黑导”还是屡禁不绝?难道他们就不怕上“黑”榜吗?
公开披露“黑名单”是一项好的管理制度,但对一门心思赚“黑钱”的不法分子来说,还缺乏足够的震慑力。“黑名单”并不具有硬性惩罚的强制性功能,只有公示提醒的“软约束”作用。实际上,那些黑旅行社、黑导游并不在乎被围观。他们认为,只要营业执照还在、从业资格证还在,就可以先暂时避一避,等过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再择机复出,加之旅游市场这么大,大不了“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改头易面重出江湖。
一言以蔽之,现行的“黑名单”制度并没有让不法分子感到真正的痛。要实打实发挥“黑名单”的警示威力,配套惩处措施必须跟上。这就是要瞄着“黑社”“黑导”的痛点狠狠打——
经济处罚、行政问责等强制措施要跟上。黑名单不是单纯的道德批判,对失信违法的旅游从业机构与个人,必须给予相应的惩罚,坚决吊销执照、罚款赔偿,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惩罚要跟上。被“拉黑”的黑旅行社、黑导游,就相当于在企业信用系统与个人征信系统被记下了污点,给相关企业和导游加上“紧箍咒”,让其四处受限。有了这样的现实案例,才会真正以儆效尤。
尽早打掉背后“保护伞”的专项整治行动要跟上。黑名单中的旅行社、导游,说白了挣的都是黑色收入。这些机构和个人屡打不绝,通常都有人“撑腰”,形成不可分割的灰色产业链条。监管部门应当以壮士断腕之心,严惩内鬼、除恶务尽,营造透明干净的旅游市场秩序。
“黑名单”是个好东西,但要让这只老虎发真威,还得装上一口好牙。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表示,今后将在各省区市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建立交通、旅游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数据共享。只有牙尖齿利,咬“黑”有力,才能提高“黑名单”披露制度的震慑力,让“黑社”“黑导”难以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