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的目的是什么?保障航空安全、旅客安全。同样,安检过程也要保障旅客安全。使用有安全风险的安检仪器,难免有只考虑机场利益、罔顾旅客安全之嫌。
最近,《如何评价双流机场等地采用X射线投射人体的“弱光子人体安检仪”》一文,在朋友圈广为流传。文章称,成都双流机场人体安检仪有X射线辐射,或影响健康。机场工作人员表示,每次安检可能接受的辐射剂量“相当于乘坐飞机在高空飞行三分钟”。
看来,在这款“弱光子人体安检仪”有没有X射线的问题上,各方已无分歧,争议焦点在于X射线的辐射量是否危害旅客健康。机场及安检设备生产商态度明确,前者说相当于“高空飞行三分钟”,后者说“比国际最严苛的美国标准还要低”;专家看法则是,射线本身带有的高强能量可导致放射性灼伤,还可能导致基因突变。对孕妇这一特殊人群,射线可能致胎儿畸形。哪怕每次剂量不高,也有一个累积效应。在两种意见之间,公众会相信谁,不言而喻。
撇开有害与否的争议,双流机场的做法本身也值得拷问。第一,旅客知情权是否充分保障?因为射线有害,国家规定了所有带辐射设备都需要有警示标志,提醒孕妇回避。双流机场虽在机场大门口有提醒,但在安检口附近并没有醒目提示,还任由生产厂家将机器改称“弱光子人体安检仪”以蒙蔽公众。
第二,旅客选择权是否充分保障?哪怕安检仪的X射线辐射非常小,对孕妇、婴儿等特殊人群也可能构成潜在伤害,更别说有的旅客还不愿意接受X射线照射。对此,机场应该让旅客知情,充分尊重他们的选择,甚至应该禁止孕妇通过有X射线辐射的安检仪,而不是由她们自行申请走人工通道。
第三,事前论证功课是否做足?医学使用X射线,两害相权取其轻,那是无可奈何的事,机场安检显然不是非用不可。公共安全要采取伤害最小原则,对辐射能避免就要尽量避免。如此大规模地对旅客使用,应该审慎行事,事前做足论证功夫。
第四,双流机场使用争议这么大的人体安检仪,是否经过了民航局公安局的批准,有没有《使用合格证》?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安检部门使用的安全检查仪器应当经由民航局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测。经检测合格后,颁发《使用合格证》方可使用。双流机场的做法是否合规,报道没有给出答案。倘若未经授权,双流机场就无权使用这种安检仪器。
安检的目的是什么?保障航空安全、旅客安全。同样,安检过程也要保障旅客安全。使用有安全风险的安检仪器,难免有只考虑机场利益、罔顾旅客安全之嫌。期待双流机场,就上述问题给出清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