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狗肉节,一座小城的舌尖上事,居然成了影响挺大的一个舆论热点,并且热度持久不退,让人多少有点始料不及。
笔者并不想跳进这些口水漩涡,想先劝双方一句:咱们先把“文明/落后”“人权/狗权”这些宏大框架放一放,先来看两个故事,好不?
头一件,是我小时候的事:舅舅家的大黄狗老死了,死于80年代中后期。那个时期的乡下,肉食匮乏,大人孩子都盼肉馋肉,但舅舅还是把狗埋了。这事给我留下极深的印象。他的理由很朴素:养了十几年,狗是半拉人了。但他并不反对别人吃狗肉,对狗肉贩子也没有歧视和厌恶,照样称兄道弟。
第二件,发生在民国。著名的高僧弘一法师和学生丰子恺一起创作《护生画集》,用漫画和小故事结合的方式,宣传不杀生、不肉食的道理,影响很大。如今您去普陀山,在山道上还可以看到石刻的绘本。这种方法如清风扑面,不强加于人,体现了可贵的节制。
爱狗派的种种判断和结论,和我舅舅埋狗不吃狗一样,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狗不是普通的牲畜。用流行话语叫“伴侣动物”,用我舅的话叫“半拉人”。但是,可不是所有人都这么看。从中国现实看,无论法律,还是道德,尚没有共识,还没有赋予狗这种特殊地位。套用物理学中“光的波粒二象性”的说法,狗目前具备伴侣动物和食材的二象性。二象性和“半拉人”,出发前提不一样,有不同认知乃至观点冲突在所难免。
可是,我爱及其类,并立志传播“狗是伴侣动物”理念,难道不行吗?行。但要注意路径。应该学习弘一法师和丰子恺,没见两位高贤堵过人家荤菜馆子。办爱狗基金会,收养流浪狗,多好啊;玉林办狗肉节,我们可以找地方办“不吃狗肉节”,各自主张嘛!莫小瞧平和坚韧的力量,假以时日,真的形成了广泛的民意基础,禁食狗进入立法程序,也未可知。当然,目前已经形成共识的地方,比如不可虐杀、不可盗杀、不可当街屠宰、要有动物检疫等等,该坚持的,要坚决坚持。
公共事务是众人之事,众口向来难调。而文明的解决方案,决不是从自己的价值偏好出发,你标榜“爱心”“文明”,他自居“权益”“人权”,彼此妖魔化,互相黑对方。不要调门那么高,不要绑架道德说事,而是彼此有商量,找共识,避免自我观点的神圣化。对相反意见,要有一份温存;对生态多样性的尊重,才是真正的文明行为,您说呢?
新闻加点料
“狗肉事件”因何而起?
据了解,玉林人吃狗肉已经有了四五百年历史。玉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干部韦万里介绍,民间有说法认为,玉林地处南方,天气炎热,人们劳作结束后往往喝白粥解渴,长期以来体质总体偏虚,荔枝和狗肉是热气食品,在夏至日吃狗肉,能够将寒气“驱走”。当地市民杨来献说,上世纪80年代末,玉林街头出现了大排档,并有狗肉出售。
“直到1995年夏至才有了所谓的"荔枝狗肉节"。”韦万里说,当时有一条美食街,部分店铺贴出了“夏至荔枝狗肉节欢迎您”的字样,商家为了吸引顾客,逐渐将此扩大化,“狗肉节”因此得名。
2011年国内外一些动物保护组织谴责当街宰杀狗的行为,延续了600多年的浙江金华“湖头狗肉节”被紧急叫停。玉林成了中国唯一一个还保留了所谓的“狗肉节”的城市。
2012年某爱狗人士在玉林向狗下跪叩拜谢罪,不少媒体开始刊发宠物狗被虐、狗被当街宰杀等图片,“吃不吃狗肉”成为焦点。
2013年西方媒体开始参与玉林人吃狗肉的报道,玉林被推上“国际舆论舞台”。
2014年离夏至还有一个多月,不少明星就开始网络呼吁取消“6·21玉林狗肉节”,媒体纷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