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陕西省安康市纪委宣布撤销叶庆春宁陕县委委员及县政府副县长职务,终于没有让这一事件“烂尾”。
然而,在此之前,当地处理此事的节奏,却给人“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观感。
叶庆春一行6月23日出国,7月7日返回。从他们回来到被处理,事情已经发酵多月,当地也早已知晓此事。今年7月,实名举报人、宁陕县人民医院外科大夫柯尊年就已经将此事举报给了媒体,8月19日,有媒体接到举报却将稿子发到了宁陕县政府,宁陕县当时就应该知晓了此事。
9月初,西安市又有都市报派出记者前往宁陕调查。在因故未能发出的报道中,该记者写道,一位县委干部告诉他,当时安康市纪委已介入调查。这也证明,当地并非不知情。
另一个证据是,宁陕县纪检监察网刊文称,9月25日,华商网论坛出现《宁陕副县长叶庆春公费欧洲旅游、入股公司阻断交通、购买26个墓地》的帖子,该县负责网络舆情信息监测的工作人员迅速编发了舆情信息,经分管领导审定,呈送该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邝贤君。
“邝书记在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县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对该舆情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及时向网民、社会公众发布事件调查处理结果。”该文写道。
然而,时间过了这么久,当地纪检部门却一直没有公开说法。直到笔者作出报道后(详见11月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陕西副县长被指公费出国游》),才公开回应称:“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安康市纪委已对叶庆春的错误行为予以立案。”
让人疑惑的是,10月底,笔者在宁陕调查期间,参加这次出国旅游的人员就纷纷表示,安康市纪委早在数天前已经对他们的出国行为作了全面调查,又怎么会现在才立案?况且,上述西安某都市报在9月就获得了安康市纪委工作人员的说法:“市纪委已经正式立案,目前正在调查中。”
所以,公众完全有理由质疑,如果没有媒体的监督,此事件原本很可能是另一番结果。
可以理解的是,纪委办案,确实需要时间。涉及对党员干部的处理,也理应做到程序合法、证据扎实。但按理来说,假借出国公干的名义公款旅游,这种事情是最容易调查的了,因为证据很容易找到。
比如,既然是因公出国,就涉及报批。叶庆春作为副处级干部,会受到更多的制约。另外,叶庆春因公出国,用的应该是因公护照,这些护照上盖了哪些国家的签证章,一查便知。至于票据是怎么报销的,也应有账可查。所有这些,如果将调查权交给媒体,恐怕用不到一天的时间就能弄清楚。
况且,作为此事件实名举报人的柯尊年,仅在一次闲聊中听人说起叶庆春要借带学生出国参赛之际公款出国旅游,就能通过简单核实把事情基本调查清楚,被赋予调查处分违犯党纪的党员权力的纪委,调查起来理应更容易更迅速弄清事实才对。
从另一个方面说,媒体刊发报道才两三天,当地纪委就迅速作出处理,也反证了此前工作的懈怠。
正如有观点所认为的,恐怕,问题的症结在于,当地党委政府是否真正认识到转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地纪委是否能摆脱某些人情世故的牵绊、摆脱来自体制内的重重阻力和压力。
又或者,当地有没有念“拖字诀”,甚至想“捂盖子”,以免事件曝光丢当地的脸,也会引发猜测。
公款出国旅游一直备受公众诟病,耗费巨大,又是腐败行为的高发点。像宁陕,普通公务员一个月的收入才3000元左右,副县长一行的这趟出国旅游,人均花费超过4万元,相当于这些普通公务员一年的收入。宁陕是国家级贫困县,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才5830元,一个农民干五六年才能挣到副县长一次出国游的钱。如此浪费公帑,确实让人无法容忍。
正因为如此,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就规定要“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更不要说打着公干的旗号出国旅游了。
副县长不仅公款出国旅游,更恶劣的情节在于,他还带着老婆,甚至跟包工头一起组团行,对这样的行为,理应从速从重处理。而且,处理得越及时,越能赢得社会信任,也越能展现当地党委政府践行群众路线的实效。正如柯尊年所言:“处理的节奏太慢,既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也打击了民众监督政府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