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的爆棚景象再一次震撼了国人。其实,中国人虽然“被集中放假”,却不是“被集中旅游”,因为政府、民俗、道德都没有强迫民众旅游,更没有强迫民众集中旅游。黄金周集中出游是每一个旅游者基于知情、自愿、无奈的理性选择。“黄金周集中出游”导致景区拥堵这种貌似不理性的现象,只能说明一个真相——就是长假供给的短缺和带薪休假落实不到位乃至在可预见将来无法落实到位甚或落实到位也无法满足民众的需求。
“仓廪实而知礼节”,春节满足的是民众关于家庭团聚、文化传承的传统精神需求,黄金周满足的是日益增长的以旅游消费为载体的现代精神需求,同样都是具有一定刚性的需求。甚至毋庸讳言,对于当今的中国主流人群来说,春节这种传统精神需求虽然依然很重要,但已经呈现逐渐衰减的态势,而旅游这种现代精神需求却是与日俱增,春节出游也变得越来越普遍。必须看到,2008年正式取消五一黄金周以来,中国民众日益增长的出行出游需求已经形成了巨大的“堰塞湖”,现阶段疏通民众出游需求“堰塞湖”,缓解出游“拥堵”问题的现实之道是,在进一步切实推进带薪休假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增加2—6个法定假日(相当于在2020年之前强制集中落实2—6天带薪假),来增加一个或两个黄金周、同时延长春节长假。 其中,成本最低、最便于操作的就是增加两个法定假日,恢复五一黄金周。
2008年春节之后,鉴于冰雪雨冻灾害导致很多人没能回家过年,笔者在《南方日报》率先呼吁“临时性恢复五一黄金周”,随后又大声疾呼永久性“恢复五一黄金周”,这一呼声在社会舆论特别是网络上引起强烈共鸣,成为2008年以来关于假日制度改革的主流民意呼声。然后,从2008年持续至今,恢复五一黄金周的希望却一年一年地不断落空呢?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民意探测的失真
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草案)》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这标志着旷日持久的黄金周存废之争终于出现了各方期待已久的定局——尽管这个定局注定因为它明显的折衷特征而不会让争论的任何一方满意。与此同时,也使这场中国公共政策决策民主化的自发试验令人遗憾地在最后一刻夭折。
在此之前,几乎所有的公共政策的制定,都是由官方主导乃至直接制定的,人大、政协参与的程度也不是很深,特别是假日制度的改革,比如1993年实行大小周末制度、1995年全面推行周五工作制、1999年实行黄金周制度,都是国务院直接作出的决定。从2000年五一黄金周开始,黄金周存废之争开启,政府、学者、媒体、民众四个角色,自发地展开了全面、深入、持久的博弈,特别是民众通过互联网深度介入论争,体现了决策者对民意的高度重视和我国公共政策决策民主化的进步。
然而,综观黄金周存废之争,专家分析、媒体报道、网络论坛与政府决策,共同组成了围绕法定节假日调整的话语体系。归根结底,对这种涉及全民利益的问题,应该实行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相结合。政府虽然对社会舆论做出了积极善意的回应,但是对真实的民意并没有做更深入的调研,仅仅是通过网络来调查是极不科学的。
所谓科学决策,就是要进一步对黄金周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效应做更科学的研究论证,绝不是根据蔡继明一个漏洞百出、严重违反经济学常识的所谓假日改革课题组的研究,就可以轻率决策;所谓民主决策,就是面对莫衷一是的民意调查结果(主要是网络调查),应该邀请国际上权威的专业调查机构(或者利用经济普查的队伍),组织一个具有科学性、说服力的大型民意调查,真实、全面地反应人民大众关于黄金周的看法。
同时,媒体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论争中,2007年11月以前总体上扮演了不成熟的社会角色,表现对社会责任的肤浅理解和对讨论的误导;以2007年11月几十家都市报联名上书国务院法制办为标志,媒体的角色开始回归理性和民意。当总体来说,民意探测未能全面真实地呈现民意,对政府决策有误导之嫌。
蔡继明曾痛斥网络调查,他宣称“有意义的网络调查的前提条件应当是:A:跟假日改革之前相比,你愿意休息114天还是115天?(改革之前是114天);B:你是否愿意恢复到原来的黄金周?而这同时即意味着带薪休假没了……单纯的‘恢复五一黄金周’的调查纯属媒体误导、毫无意义。”可是,“恢复五一黄金周意味着带薪休假没了”和“单纯的‘恢复五一黄金周’的调查纯属媒体误导、毫无意义”这样毫无依据、毫无逻辑的推论,恰好暴露了作为“废黄派”代表人物、清华大学教授的蔡继明对民意调查的无知,也预示民意探测的严重失真。
带薪休假的幻想
带薪休假是社会各界针对黄金周的弊端众口一词共同开出的药方。笔者也曾在2000年6月1日的《人民日报》撰文《假日旅游的启示》指出,“在反思假日经济时,人们开始意识到,如果把解决假日消费中硬件不足的问题寄托在旅游业硬件与假日经济的完全配套上,那就可能在满足了节假日市场对硬件的需求之后,又造成平时旅游市场硬件的严重供大于求乃至闲置浪费。假日旅游市场与平时旅游市场的旺淡之分应该是‘黄金’和‘白银’的关系,而不应是‘黄金’和‘泥土’的反差。要想实现‘黄金’和‘白银’的理想关系,就必须首先变狭义的假日经济为广义的假日经济,即假日经济的‘假日’不仅是国家法定节日假期,而应包括平时的双休日和个人休假。要完善并认真推行带薪休假制度,使休假成为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以来,“强制落实带薪休假”的口号也不绝于耳。
然而,事实证明,在可预见的将来,这些都是想当然的幻想。
中国政府网2013年2月18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标志着酝酿数年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正式面世。其中,《纲要》把带薪休假作为一个核心关键词提出,首次对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提出明确目标——“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究竟能否落实以及如何落实就成了社会舆论关注《纲要》的最大焦点,与极大关注对应的却是鲜见叫好之声,盖因《纲要》既实际“摧毁”了“带薪休假”已经稳步推进、即将全面落实的“幻觉”,又无法为7年后“基本落实”带薪休假提供真实可信的信心保证。尽管《纲要》提出“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完善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的休假保障措施。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工休息权益方面的法律援助”,但通过简单比较就不难发现,从法律强制力上赶不上1995年开启的《劳动法》,从行政权威性上超不过2007年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更缺乏真正可具操作性的落实措施,《纲要》关于带薪休假的条款沦为“空头支票”的概率实在是太大了。
那么,能不能如蔡继明、纪宝成、乔新生等人反复建议的那样,要求国家“强制落实带薪休假”?我认为,即使乐观地说,至少在未来10年之内,所谓“强制落实带薪休假”,都会是一个“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严重违背中国现实逻辑的笑话。我们不妨依据中国的现实,做一个简单的逻辑推演:
其一,法律的强制性难道不是不言而喻的吗?何来“强制落实”之说?我们也从未听说“强制落实《刑法》”。
其二,即使可以说“强制落实”,为什么不是“强制落实”《劳动法》,而是“强制落实”《劳动法》中的一个普通条款?作为《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权利,比带薪休假更重要的还有不得强制劳动、不得强制延长劳动时间、不得克扣工资、不得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不上保险、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其三,在成熟的法治社会,应该避免选择性执法,即使出于执法成本的考虑与客观条件的限制,选择性执法有时候实际难以避免,那么选择的标准也应该是轻重缓急而不是“亲疏远近”——即使不说“奴隶工”、“血汗工厂”,克扣工资、欠薪、不签合同、不上保险……哪一样不比带薪年休假重要?哪一种侵权情形不是普遍存在?比如,还有多少企业仍在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如果按照轻重缓急,为什么不是率先强制这些条款、保障劳动者的这些权利呢?
其四,即使“强制落实带薪休假”具有天然的优先合理性,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职工维权成本很高,而违法成本却对不落实带薪休假的责任者显然构不成现实的压力。
其五,退一万步讲,即使全社会达成“不惜一切代价强制落实带薪休假”的共识,那么通过剥夺“不落实带薪休假的责任者”的生命或者全部财产的极端强力措施,或许可以实现“强制落实带薪休假”的目标,但前提是必须按照“罪名法定”这个法治基本原则,修改《刑法》,设立“不落实带薪休假罪”。然而,按照“罪与刑相当”的法治基本原则,在不签合同、克扣工资、强制延长劳动时间乃至开办“血汗工厂”的人都未获死罪的情况下,没有落实带薪休假却获得死罪,公平吗?整个国家的法治体系因为带薪休假而乱套,国家与社会能够承担这样的后果吗?事实上,刑法中已经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现实生活中仍然有大量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劳务费,且少有因此罪名获刑的案例。既然如此,怎么能指望靠简单设立一个“不落实带薪休假罪”来实现“强制落实带薪休假”的目标?
在笔者看来,带薪休假的落实情况只是一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文明发展程度的标志,但如同恩格尔定律所揭示的那样——食品消费占到总消费的比重,可以表征一个家庭、地区或国家的富裕程度,却不可能通过饥饿减肥减少食品消费来致富——因此,带薪休假可以表征社会进步,却不可能通过所谓“强制落实带薪休假”来与“社会进步”构成直接因果关系。
欧美发达国家普遍落实带薪休假也只有几十年的时间,中国经济总量虽然已经位居第二,人均GDP却非常靠后,而带薪休假无疑大幅增大了社会的总成本,严重超越了中国现有的发展阶段,必然“欲速则不达”。
与此同时,在全球化、信息化的背景下,富裕起来的民众,对外面的世界越来越向往,出游需求越来越旺盛,在城市化、工业化的背景下,异地就业日益普遍,探亲出行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出游、出行的需求目前遭遇了长假短缺的瓶颈。
国民对于长假日益增长的巨大需求必须得到有效的释放,这是毋庸置疑的前提,带薪休假能够逐步落到实处固然是好,但在带薪休假尚未基本落实、且已明确七年之内无法“基本落实”的情况下,面对现实,切实缓解长假需求与长假短缺的尖锐冲突,增设一个或两个黄金周长假则不仅必要,甚至可谓当务之急,即使到了2020年真的基本落实了带薪休假再来取消黄金周也无不可。
假日极限的担忧
毫无疑问,一个社会的特定发展阶段,一定存在假日总量的极限,但这个极限在哪里? 可以说,现有的科学手段,根本无法测定这个极限在哪里。
在2007年以黄金周存废为核心的法定假日调整之争中,参与讨论的许多专家都不假思索地预设了一个前提——就是我们的全年休假日达到了114天,已经是我国目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可以承受的极限。近年也有专家一再宣称,增加法定假日与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吻合,超越了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能够承受的极限。
而这个前提,就如同公理一样无需证明?如果真是一个极限,应该是在相关研究和论证之后,才能得出结论。事实上,1993年实行大小周末制度、1995年实施周五工作制、1999年增加3天法定假日、2008年增加1个法定假日,都是没有经过科学论证的,或者说,因为其无比复杂的程度,现有科学手段无法加以测定。如果不加以研究与论证,专家就以此为据、政府就因此决策,无疑是极不严肃、极不科学的;如果不加以研究与论证,或无法进行测定,就断然否定再增加法定假日的可能性,更是极不严肃、极不科学的。迄今为止,一切关于假日总量极限的数字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伪科学。
还有专家称,“假日总量必须与GDP挂钩”。这其实是无比正确的废话!怎么挂钩才是关键!而这偏偏又是目前经济学不能解决的问题。比如,我国的人均GDP不到美国的1/10,莫非我们的假日总量也只能是美国的1/10?农村居民的人均GDP远低于城市居民,但农民的休息日却远多于市民。
然而,事实胜于雄辩,20年来,假日的巨量增加(共计增加了56个,仅1993年-1995年就增加了52个),不但没有给中国经济带来停滞和阻碍,相反是持续高速增长。如果不能证明115天就是一个极限,或者超过115天、增加两天或五天就一定给中国经济带来灾难性后果,在保留十一黄金周的情况下,直接增加2-5个法定假日有什么不可以呢?我国法定假日总量的空间应该不是专家想象的那么小。GDP即使因此减少0.5—1个百分点,换来是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经济运行的更加优化,难道不值得吗?
朝令夕改的顾虑
蔡继明多次对媒体记者表示:“黄金周没意义,假日制度改革不能走回头路。”“我们还是有一个信念,假日制度改革的方向是不能走回头路的,如果我们遇到了一点困难,比如带薪休假制度的推行还不尽如人意,就干脆打退堂鼓,回到老路,那么我们整个改革都要走回头路。”
2009年两会期间,他宣称,恢复黄金周对国家法律的威严不利,“国家脸面没有了,去年颁布的法规,今年废止了,正是‘朝令夕改’,国家的尊严就丧失了,所以不可能马上恢复。”这些年来,“朝令夕改”几乎成了他的口头禅。事实上,这也很可能成为高层重新决策的一个心理障碍。
夏时制(Daylight Saving Time:DST),又称“日光节约时制”和“夏令时间”,是一种为节约能源而人为规定地方时间的制度,在这一制度实行期间所采用的统一时间称为“夏令时间”。一般在天亮早的夏季人为将时间提前一小时,可以使人早起早睡,减少照明量,以充分利用光照资源,从而节约照明用电。各个采纳夏时制的国家具体规定不同。目前全世界有近110个国家每年要实行夏令时。
1986年至1991年,我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实行了六年夏令时,每年从4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日2时整(北京时间)到9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2时整(北京夏令时)。除1986年因是实行夏令时的第一年,从5月4日开始到9月14日结束外,其它年份均按规定的时段施行。夏令时实施期间,将时间调快一小时。1992年4月5日后不再实行。
夏时制的取消,怎么没有人说“朝令夕改”呢?黄金周制度与夏时制一样,只是一种行政安排或行政规定,并不是必须力求稳定性的法律,因此,从善如流,与时俱进,适时调整,是题中应有之义。
然而,从2008年至今,废除五一黄金周已经6个年头了,我国的一个5年计划都结束了,美国总统都一届半了,知道什么叫与时俱进吗?难道我们还需要刻舟求剑吗?
旅游,已经成为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业是典型的幸福导向型产业。在习总书记大力提倡走群众路线的当下,善于发现主流民意、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从善如流而非刻舟求剑的政府,必然像尊重春节这样的传统精神价值需求那样,尊重民众对旅游的现代精神需求,提升人民的幸福感。
既然带薪休假是社会各界针对黄金周的弊端众口一词共同开出的药方,那么理论上讲,如果带薪休假不能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就还需要黄金周;如果带薪休假落实了,黄金周依然拥挤不堪,就说明带薪休假这个药方不灵验;如果带薪休假这个药方灵验了,消费需求分散释放了,黄金周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拥堵了;如果不拥堵了,只是少量增加社会总成本的黄金周还有什么必要取消?黄金周和带薪休假并行不悖,集中与分散结合,完全有可能成为中国对于人类休闲模式的一种创造。
作者简介:刘思敏,着名旅游专家、社会学者,假日改革黄金周存废之争“挺黄派”代表人物。现任中国旅游报经济编辑部主任、高级记者;社会学博士;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北京交通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原创“奇石画布”旅游资源评价理论、观光旅游“照相指数”理论、“旅游恩格尔系数”理论和“移动社会”理论;提出“天津中央商旅休闲区”、“德天国际瀑布城”、海南“东亚地中海”等战略构想,“摈弃创汇导向,树立旅游业科学发展观”、“走出‘从观光旅游向度假旅游转型’的误区”、“西湖免费模式的实质及其可复制性分析”、“景区门票涨价问题的现实解决之道”、“中国古建筑保护与利用的理念革命及其路径选择”、“凤凰变乌鸡之忧”等具有前瞻性、批判性、深刻性的论点在业内外引起较大反响;在《北京社会科学》、《旅游学刊》、《社会科学家》、《城市问题》等核心期刊及中国社科院《旅游绿皮书》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频繁接受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旅游卫视、北京电视台、中国新闻周刊、环球时报、新京报、京华时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东方早报等主流媒体专访,对旅游热点、难点问题发表评论,被誉为“旅游界的思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