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成语叫“过犹不及”,我觉得用在当下旅行社“旅游购物”这个话题上,非常恰当。
先前,正是由于“购物”,旅行社能够从购物店那里得到一定回扣,出现组团社低价揽客、地接社零团费接团的现象,甚至报价远低于发团成本价,导致旅行社之间恶性低价竞争乃至出现强迫购物等系列旅游乱象。说到底,是“购物”做得过头了。
今年《旅游法》出台,并于“十一”正式施行,以法律的形式禁止不合理低价组团,取缔强迫购物和自费项目。同时,也给旅行社组织购物留出一定余地,明文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旅行社安排购物也是可以的。
正可谓“一放就乱,一抓就死”。今年“十一”黄金周,是《旅游法》正式施行的第一周,购物由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记者在黄金周之前,采访了省内十多家旅行社后发现,几乎所有旅行社线路产品完全避开购物不谈,无论出境游还是国内游,清一色都是纯玩团。
取缔“零负团费”,报价“理性回归”,给旅行社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很多游客往往“一问价格扭头就走”。旅行社方面则称,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游客“同意购物”。“同意行程中有购物环节的游客完全能够组个团了!”省旅游监察总队调研员孙孟春也说,只要不是以不合理低价诱骗旅游者、不是强迫购物,旅行社组织“购物团”完全合法。
采访旅行社时,他们也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只是《旅游法》刚刚实行,大家都在观望,谁都不敢染指“购物”二字,都不愿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十一”以来,这种完全不谈购物的另一个极端,并没有带来掌声一片。诚然,有游客确实不愿购物,可是也有相当一部分游客有购物需求。“一刀切式”完全拿掉购物,看似“纯玩”了,并不一定完全契合旅游市场需求,除了报团价格更高,旅游者也缺失了旅游购物本身的乐趣。黄金周最后一天,有报道称广西李女士跟团泰国游时,主动向导游咨询购物地点,导游担心生事端不予理睬。“导游不带我们去购物”竟然成了游客投诉理由。
从今年“十一”黄金周的旅游市场实际来看,旅游购物并没有绕过去,也无法绕过去。采访中,山东省中国旅行社出境部经理张萍说,为了照顾游客购物需求,他们尝试设置了这样一个团:行程减少了游览项目,改为供游客“自由活动”,以便游客自行购物或其他活动,价位比纯玩团略低,实际报名情况却比其他团都要火爆。泰安高速服务区中,专门开辟了泰安旅游特产销售区间,生意也是非常火爆。
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法律法规的设定和出台是为了规范和引导市场,而不是相反。更何况《旅游法》取缔“零负团费”,不让强迫购物,并不是要完全消灭购物。旅游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购物占到第五位,应该说,没有购物,不成旅游,至少不是完整的旅游。旅行社现在要做的,不应是观望和谨慎,而是应该研究如何创新,既保证行程内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又能符合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
孙孟春说,旅行社目前完全杜绝购物的现状应该是暂时的,以后旅行社中的“纯购物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其他形式的购物活动,“将来必定还会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