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国庆黄金周,《旅游法》的表现似乎并不尽如人意。高速公路拥堵,车票、机票告罄,各旅游景点人山人海…… 黄金周诸般乱象折射出来的问题不是单方面的,涉及主体关乎政府、旅游从业者和游客。指望一部《旅游法》就包治百病,令旅游充满舒适与愉悦,显然并不现实。《旅游法》能做的是循序渐进的改变,而非休克式疗法。
尽管有不满与遗憾,我们更要看到新《旅游法》第一次将旅游行业管理的各种条例和法规进行系统整理,旅游行业迎来规范化整合契机,这无疑是一大进步。
好法虽好,若执法不严,不过好看而已。此次黄金周期间,香格里拉事件中涉事旅行社被处以10万元罚款,涉事导游吊销相应证件,并调离相应执法人员。这就是严格执法的体现。《旅游法》实施后,要发挥威力,就必须严格执法,并形成常态执法机制,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在保护旅游权益方面,提供旅游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
《旅游法》绝不是万能的,需要其他各方面的配合来形成合力。比如,游客之所以落入旅游消费陷阱,根源还在于信息不对称。在旅游地,游客不知道旅游目的地的相关资讯,不了解当地的交通、边防、海关以及日常商品价格等等。信息越不对称,游客的议价能力越弱,被骗被宰的风险就越高。因此,在依法对违规者进行处罚的同时,也要综合运用各种市场化手段,搭建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大众传媒讲解零负团费,不断传播旅游目的地的相关商品资讯及价格信息,使旅游购物知识在全社会普及,消除信息不对称。
有什么样的消费者,就会培育什么样的市场。今年国庆黄金周参团游客减少,可自由行的散客明显增多,这也预示着我们的旅游市场正在发生变化,消费者的旅游需求在升级,消费方式在变化。单一化、同质化的旅游渐被冷落。这将推动旅行社、旅游景区升级服务品质,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的旅游产品。《旅游法》实施后,“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旅游乱象得到了一定遏制。旅游产品提供方应抓住机遇,转型升级,从保姆式的思维转变到优质服务提供上来,尊重个性化的休闲旅游需求,适应新变化下的旅游市场。在旅游市场转型升级的过程中,管理者、经营者和服务者都应该与时俱进。在这过程中,切实落实《旅游法》,严格执法,旅游市场才会迎来清新之风。
再者,《旅游法》实施一周,不可能就让游客的文明素质全面提升。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文明的游客亦然。国庆黄金周期间的种种不文明旅游行为,适用法律法规的就该依法处罚。同时,更要注重平时的文明涵化。反复播出的有助于提升公共文明素质的公益宣传片,随处发放的公益宣传册,从孩子抓起的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只有从细节入手,从点滴做起,才可能不断提升全社会成员的文明素质。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蒋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