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将于“十一”开始施行,游客如果乱涂乱画最高会受到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在旅游活动中,时常有旅游者不顾及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无视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而引发摩擦和矛盾,甚至有个别旅游者在名胜古迹、文物上刻画、涂污。为此,新《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9月27日《石家庄日报》)
长期以来,游客在风景名胜、旅游景点的“乱涂乱画”,都只被认为是涂鸦者的个人素质问题。以往的对策只能是加以道德谴责,通过社会呼吁和道德约束来遏制和规范此种不文明旅游行为。但是,这种道德上的“软约束”相比于法律法规所形成的“硬杠杠”,无论是从处罚力度、执行效果还是所体现的社会及现实意义上来看,无疑是后者要来得更为立竿见影一些。而这次新《旅游法》的施行,则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对在景区内“乱涂乱画”者可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甚至可对其进行刑拘,这应被看作是符合民众期待的“大快人心”之举。
应该说,游客在到旅游景点游玩时,在文物古迹或者是某些带有纪念性的物品上,有些人就会顺手乱涂乱画和留下“到此一游”的标记,如之前的梁齐齐故宫“到此一游”事件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这固然是一种不遵守社会公德的表现,更且暴露了游客自身素质低下和法律意识的淡薄。这是因为,此类“乱涂鸦”不仅影响到旅游景区的美观,加大了这些公共场所的保洁负担和管理成本,对于自然风光、公共财物,甚至文物古迹来说更是一种严重的伤害。
更进一步来说,此等“乱涂乱画”应被看作为是一种经济伤害、文物伤害,而不仅仅是简单的文明陋习。显然,要遏制这种行为,仅靠市民和游客们的道德自律是不够的。只有像现今这样立法约束“乱涂乱画”,依法规范游客的行为举止,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罚,才能提高此等“乱涂鸦”的成本,杜绝“到此一游”等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实际上,市民在逛公园或者外出旅游时不仅仅是游玩,同时也是一个展现修养的过程,当我们作为游客出行时,一些个体行为上的细节无处不体现着我们文明素养的高低。风景名胜、青山绿水的景点我们拿不走也推不动,但和谐快乐的出游氛围是可以由我们每个游客共同去营造的,所以说文明出游也是文化素质的一种体现。
当前的“十一”黄金周正是一年当中的旅游旺季,同时也是人们进行户外活动和外出旅游观光的大好时机,在此呼吁所有出游或准备出游的人们,身处公共环境中时请随处注意自己的文明举止,营造和谐高雅的环境和氛围,让我们在享受大自然馈赠的同时,得到更深层次的心灵净化、文化熏陶和精神享受。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对“乱涂乱画”的惩罚绝不能手软,对那些“不守规矩”游客的板子要打得更响亮一些。特别是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针对不文明旅游行为,一经发现应及时制止,通过不断加大惩罚力度,彻底摆脱不文明出游陋习零成本发生的尴尬境地。
文/岳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