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四风”积弊,不应有内外之别。个别地方在纠正“四风”过程中,习惯注明“除重要外事、招商活动外”,此类规定客观上为奢靡之风开了新“口子”。同样劳民伤财、耗费公帑,同样于工作无益、对群众有害,绝不能因为外部环境差异而网开一面。反“四风”要求,不仅对内事适用,对涉境外事务也适用。越是在异地他乡,越是监管相对“宽松”时,党员干部越应秉持“慎独”,组织上越应严格要求,这是在考验党性修为,也是在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
有人觉得,不住豪华酒店,不租顶级会场,体现不出招商的“实力”与“诚意”。其实,真正的“实力”和“诚意”,体现在依法行政、高效行政的投资环境上;但凡有眼光的企业家,看重的都不是这些表面文章,相反,铺张奢华的排场,反而令人反感。境外招商是展示形象的窗口,推动合作的平台。简朴招商更能反映为民的作风、清廉的品行,有利于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展现求真务实的政府形象。一位境外企业家说得好,“政府招商,还是简朴为好。”
力戒奢浮,务求实效,不仅是反“四风”必然要求,也应当成为招商工作的自觉遵循。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强化对赴境外招商等公务活动的成本核算审批。对于可去可不去的,坚决取消。确有必要的,须从源头上加强监督管理,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凡属奢侈浪费,一律及时叫停;凡是超标花钱,一律不予报销。对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对在国内各地的招商行为,也要有相关规定,铺张浪费、奢靡挥霍者,一样要严令禁止、严厉追责。
转作风、反“四风”,只有坚持人人平等、没有例外,才能终结“留有余地”的侥幸,纠正有令不行的乱象,使“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真正成为硬约束,让“勤俭办一切事情”内化为各级干部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