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曾发布《无障碍建设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针对很多盲人关注的导盲犬能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残疾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携带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但作为盲人眼睛的导盲犬在公共场所屡屡被拒之门外,公交不让上、商场不让进,而理由就是公共场所不能携带宠物。我们的公共场所难道真的容不下一只导盲犬吗?
其实,早在2008年,我国申办残奥会时,承诺导盲犬可以入境。同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只是含糊其辞地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单从字面上理解,导盲犬是可以出入公共场所的。但是“国家有关规定”是什么,则没有明细的说法。
培养一只导盲犬需要18个月,费用10多万元,不让导盲犬乘坐公交的规定没有让盲人的生活好起来。大家似乎无法信任导盲犬,不让它们进地铁,上公交,出租车更是唯恐避之不及,但接受过专业训练的导盲犬只有在主人处境危险时才会具有攻击性。
导盲犬作为一种工作犬,对盲人具有极大的帮助。训练一只合格的导盲犬需要花费训导师很大的精力和时间。能够顺利毕业成为盲人眼睛的导盲犬无论从性格还是工作能力上都可以完全区别于一般的宠物。它们是驯良安静的,除非主人遭受到伤害,否则它们不会对人发起任何攻击性的行为。
在公交车等公共场合,导盲犬不会对他人造成任何影响,它们只会寸步不离地待在主人的身旁。做主人的向导员是导盲犬的职责,对导盲犬说不,在一定程度上说便是对盲人说不。
国家训练导盲犬的目的是用以帮助盲人,关怀盲人,但若社会不接受导盲犬,那导盲犬存在的意义便大打折扣了。虽然善良和宽容并非流淌在每个人的血液中,但制度的进步,常识的普及,会让导盲犬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大。我们期待导盲犬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完全的通行自由。
董平(江苏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