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篇帖子中,网友描述实施旅游法之后,缺少了购物、自费、消费等“盈利”消费,旅行社为了赚钱,就得在旅游实际费用上外加服务费了。透明价格+优质服务=价格不菲。去趟泰国就得8000元了(现在5880元),去趟欧洲十国就得2万元了(现在1.5万元),去趟云南最少也得6000元了(现在2000-3000元)。同时,帖子还劝市民,赶快趁新法规没实施之前享受下旅行社最后提供的实惠旅游!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旅游法确实明文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针对屡禁不绝的“零负团费”旅游,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游法规范旅游行业,禁止旅游中的“黑”现象,对零负团费旅游进行打击。未来,很可能就不会再存在零负团费产品,但这并不是说旅游产品价格提高了,而是把不合理的低价产品打击掉了。
这位业内人士表示,现在,市场上的旅游产品可以说品质和价格是成正比的,游客有种误解认为越便宜的产品才越好,这也造成旅游团回来之后扎堆投诉。旅游法让游客重新摆正对旅游产品价格和品质之间的关系,去除不好的产品,但合理价格和高端产品的价格不会因此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