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人常说:“没有到过卢克索,就不算到过埃及”。但正因为有了“到此一游”的印迹,就像微博上无数网友的评论,“中国人还好意思去埃及吗”?去不不埃及其实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如果“丁×昊到此一游”不是刻在埃及神庙、而是涂鸦在国内风景名胜的脸上,还会有如此义愤填膺的反应吗?
封闭社会呆久了,一旦出门,难免有些莫名的炫耀心理。今年2月份,故宫工作人员颜先生发现太和门附近的一口大铜缸,被人偷偷刻上了一行字,随后,他将此事发到微博上,“一名叫梁齐齐的游客,在故宫大铜缸上刻下了到此一游,逮到你得剁你的手”;今年5月1日,一名中国女游客在展示刚刚从海里捞出来的珊瑚时,被马尔代夫当地的潜水教练谴责。再往前,2009年3月27日,江苏常州一名游客参加台湾旅游时,在岛内北海岸知名的野柳地质公园的岩壁上刻下“中国常州赵根大”字样……走到哪儿刻到哪儿、玩到哪儿写到哪儿。有人说,中国游客出门都带着一把刀,但凡能题字刻名的地方,都会随时“泼墨挥毫”。
这话虽然有些刻薄,却也是近乎真实的现实。真正考量背后的原因,无非三个:一是“刻字族”缺乏公德意识,景区质保又偏偏遭遇公地悲剧,只顾自己高兴、懒得管别人怎么想,因此,一旦有机会四处溜达,自然要像宣誓主权一样宣扬自我存在感,既证明自己曾经到达过的“荣耀”,也借此提醒比后来者“更早”。二是法律问题道德化,有些涂鸦刻字,属于无伤大雅的恶作剧,有些“到此一游”,恐怕就要归属于侵权破坏的范畴。如果损失是不可逆转的,显然就不是轻飘飘的“道歉”能了事。遗憾的是,我们往往囿于公德而很少诉诸法律,将类似违法行为统统归咎于“不文明行为”,幻想通过道德说教、批评教育来解决一切问题。三是虚浮的“题字热”。文人骚客倒也罢了,长城内外、大河上下,有权有钱者题出来供瞻仰的丑字、怪字还少吗?公共资源既然可以被他们拿来丢人现眼,我们为什么不能也写上一笔?正是在这样的逻辑与规则之下,个个都想在青山绿水上浓墨重彩地盖章刻字。从这个意义上说,“丁×昊”不是一个人,而是生长在一种文化陋习下的浩浩荡荡的一群人。
好在新的《旅游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了,其中明确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但愿在法纪的框制之下,一切“到此一游”式的违法行为都因惩戒而有所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