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庆期间,云南大理有网友向上游新闻记者反映,大理巍山古城标志性建筑、云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拱辰楼基座门洞上方的“拱辰门”牌匾被擅自更改为“巍山”,有损坏文物之嫌。10月9日,巍山县文化和旅游局第二次发布情况通报,决定恢复拱辰楼“拱辰门”字样设置。
▲被改为巍山的拱辰楼。受访者供图
公开资料显示,巍山县拱辰楼系明代蒙化府北门城楼,经历了六次修缮,具有明代建筑风格特点。 1993年11月,拱辰楼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当地文保人士称这足以证明拱辰楼“在全省文物界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今年国庆期间,有网友在拱辰楼现场发现,当地部门将拱辰楼上“拱辰门”三个字突然变成了“巍山”。 多数网友认为,巍山县有关部门把拱辰楼上的“拱辰门”改成“巍山”毫无必要,“地方政府不尊重历史,改了巍山人的记忆”。
10月3日,巍山县文旅局通过@名城巍山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拱辰楼“巍山”字样设置的说明》,针对改名一事解释称,拱辰楼城门洞北面原设置的“拱辰门”字样为1996年维修拱辰楼时设置,非文物本体,“为进一步将巍山丰厚的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助力巍山经济社会大发展”,经相关程序,设置了“巍山”匾额。
对于巍山县相关部门的第一次回应,当地民众并不认可。 大理作家施怀基向云南省省长信箱递交了情况反映,表示牵头将拱辰门改名“巍山”的官员和参与意见征求的“各界人士”不懂也不尊重历史。
▲拱辰楼历史照片。图片: 巍山县政府新闻办
施怀基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清朝李敬熙《重修拱辰楼碑记》中记载,“郡之北楼,名曰拱辰,规模宏敞,合郡大观系焉! ”,“按他的记叙,是应该写有“拱辰门”几个字的”。 施怀基认为,巍山县相关部门所称的“拱辰门”非文物载体并不客观,顶多只能说是文物的局部毁损,所以“巍山”二字的牌匾应该改回“拱辰门”。
上游新闻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保护法》发现,《文物保护法》第21条规定,“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第26条规定,“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有评论认为,巍山县将“拱辰门”更名的行为不仅太过随意,而且涉嫌违反法律规定。
▲10月9日,巍山县发布通报称将更改回“拱辰楼”。图源:@名城巍山
10月9日,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名城巍山发布了《关于恢复拱辰楼“拱辰门”字样设置的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称,为做好拱辰楼修复重建后续工作,巍山县文旅局于2019年9月实施了拱辰楼柱子地仗等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不够细致、意见征求面不够广泛,在听取意见建议不充分的情况下,将拱辰楼北面城门“拱辰门”字样更换设置为“巍山”字样,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
巍山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县文旅局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决定10月9日起,原貌恢复拱辰楼北面城门“拱辰门”字样的设置。
对于巍山县当地政府部门恢复“拱辰门”牌匾的做法,作家施怀基表示,地方政府能够听取民意,改正、纠正错误是值得肯定的。 但也更应该反思,“今后在政府的各项决策之中,应该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尽量少干拍脑袋工程,以免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还消耗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