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一对中国夫妇在泰国游玩时,怀孕3个月的妻子王女士坠落34米高崖,全身多处受伤,所幸她本人和胎儿均无生命危险。事发后,王女士曾称坠崖系因其头晕。然而,当地警方调查后发现,这并不是一起普通意外,怀疑是其丈夫俞某将她推落高崖。王女士随后改口称,事发时丈夫俞某从背后使劲一推,把她推落悬崖,她认为事发地人少,丈夫想要制造意外失足坠崖的假象,图谋独吞她的财产。对于前后两种不同的说法,王女士表示系因为丈夫俞某曾在在病床边威胁不许她说出真相。
康复后起诉离婚,男方家人从未道歉
6月26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联系到仍在泰国医院治疗的王女士,她表示目前警方告诉她的最新消息是俞某仍然拒绝认罪,目前被关押在孔坚县的监狱中,律师已经多次尝试保释,但是警方对她表示不可能让俞某保释成功。“警方现在仍然在搜集证据,但是出于保密的要求,即使我是当事人也不知道现在警方都掌握了哪些证据。警方也跟我说了一下这种案件在泰国,进入诉讼程序后进大概会持续半年到一年的时间,不会马上有结果。”
目前,王女士与俞某的婚姻仍然在存续阶段,王女士表示自己目前还需要在泰国养伤,而离婚需要回国办理,但是一旦康复可以回国会第一时间向法院起诉离婚。“他这样对待我,我不可能跟他继续走下去,一定会离婚。”
王女士同时向北青报记者表示,事件发生后俞某的父母,也就是她的公公婆婆从未出面向王女士及其家人表示丝毫的歉意,甚至在得知王女士拒绝作伪证替俞某脱罪后多次打电话来辱骂王女士及其家人。王女士称,在她向泰国警方报警的当晚,婆婆曾经来病房放她放俞某一马,被王女士拒绝以后,婆婆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孕妇恢复情况难预估,孩子脑神经或受损
王女士称,截至26日自己的身体状况仍然很虚弱,医生无法对今后的病情发展给出具体的预期。“我从出事开始,在ICU住了8、9天,出来又一直在危重病房被医生实时监控,还经历过一次12个小时的深度昏迷,医生说我现在的情况非常不稳定,具体能恢复成什么样,完全无法预估,可能会恢复得很好,跟正常人也没太大差别,也可能会落下残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的身体素质。”
王女士此前告诉北青报记者,被推下悬崖时,自己是身体左侧位着地,导致身体左侧脚趾、脚踝、小腿、膝盖骨、大腿骨、胯骨、肋骨、手臂桡骨、肩胛骨都发生了不同程度骨折和错位。右侧身体也有多处骨折骨裂,以及软组织挫伤,只有右手可以活动。“目前,左侧医生通过手术用钢板、钢钉加固,右侧手术部分是石膏定型,一般人真的不能理解我现在的状况,躺在床上生不如死,经常会好几天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至于王女士肚子里孩子的情况,王女士表示,目前孩子已经4个月了,泰国医生在进行会诊后告知她,孩子目前的生命体征都是正常的,体重和胎心都没有问题。“医生也告诉我,我在整个治疗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吗啡,现在每天早中晚加起来要吃20多粒药,这些都很可能影响孩子的脑神经,也就是说我可能会生下一个智力不正常的孩子。但是医生只能如实告诉我现状和未来的可能性,不能帮我做决定。”
“这个决定太难了,我也看到很多网友站在我的角度给我建议,但是真的要我决定,太艰难了,我还没有决定。”王女士告诉北青报记者,在泰国医院方面表示会一直监控孩子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可监控到的畸形或是其他严重问题,是可以安排王女士进行人工流产或引产的。
丈夫向妻子隐瞒多起犯罪事实
王女士此前在北青报专访中提到,她和丈夫俞某是2017年5月在朋友的一个聚会上相识,两人算是一见钟情,认识不到两个月就闪婚了。在婚前两人互相并不算十分了解,婚后才慢慢发现俞某的诸多问题。其中,王女士提到婚前俞某曾向她简单坦白过曾经的一段犯罪记录,俞某曾在江苏无锡被判刑12年,减刑后共坐了8年牢。
6月25日晚,王女士通过自己的今日头条号发声称从知情人处拿到了俞某当年的判决书,丈夫俞某的案底并不像她之前想象的那么简单。
孕妇王女士表示,自己是第一次看到俞某的判决书,看完后才很确切地知道丈夫俞某以往的犯罪记录。“看完后很震惊,根据他之前给我的描述,我以为只有一起,但是我看到罪案不止一起。”
微博@泰国头条新闻 图
王女士表示,俞某之前跟她说的是抢劫未遂,而且不是主犯,是和朋友一起去帮忙的,最后被连累拖下水了,所以就坐了8年牢。此前王女士也曾向北青报记者表示,之所以婚前知道俞某有犯罪记录两人还是结婚了,是因为当时俞某说自己是一时讲朋友义气,年少不懂事,所以王女士选择了既往不咎。
然而,王女士看到判决书后表示当初俞某婚前的说法并不属实。“今天从判决书里看到的不是这样,明明就是多次作案,也就是说他不是被朋友被动拖下水,也不是说出于朋友义气,就是他自己想要抢钱,就是这么简单,而且他犯的事情不止一件。多件罪行对我隐瞒,直到看到判决书我才知道。”
北青报记者在王女士发布的判决书中看到,俞某因涉嫌抢劫罪、盗窃罪于2006被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盗窃罪提起公诉。
最终,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俞某犯抢劫罪、盗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判决书中还显示,在此案之前,俞某还于2003年9月因盗窃被江阴市公安局决定罚款200元;2005年12月,俞某因寻衅滋事被江阴市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