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南15家维也纳酒店因不规范地名被通报”一事引发舆论高度关注。6月19日下午,海南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情况通气会在海口召开,省民政厅副厅长石清理会后就相关问题回答媒体提问。
记者通过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直播视频获悉,石清理当场表示,维也纳是属于注册的商标,商标的使用自有相关规定,但是商标不能做延伸、作为地名标识,因此我们要清理的不是维也纳的商标,要清理的是它作为地名标识来使用的不规范。举例说,在地图上你就不能在把地理位置名称写为维也纳,它只是一个商标,作为商标使用是没问题,但延伸为地理标识时就不规范,需要进行清理整治。
他说,当然,清理整治也将由相关职能部门担负这个责任,比如从地图上进行修正等等。
石清理还指出,商标在营运、宣传中都可以使用,但作为商标名称的维也纳不能延伸作为地名标识,地图上不能以维也纳来作为标注。
对于这些不规范地名,石清理透露,下一步会通过专家论证来出台一个整改的方案,整改将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来进行。
此前报道提到,上述进入清理整治名单的这15家酒店分别是:海口市维也纳国际酒店(海口汽车西站店)、维也纳国际酒店(海口会展中心店)、维也纳国际酒店(海口高铁东站店)、维也纳国际酒店(海口南站店);三亚市维也纳国际酒店(亚龙湾千古情店)、维也纳国际酒店(三亚湾店)、维也纳国际酒店(第一市场店)、维也纳国际酒店(三亚高铁站店);儋州市维也纳国际酒店;琼海市维也纳酒店(振海路店)、维也纳酒店(银海路店)、维也纳智好酒店;东方市维也纳酒店;澄迈县维也纳国际酒店(海口火车站店)、维也纳国际酒店(老城软件园店)。
6月18日,维也纳酒店集团官网发表声明称,关于海南省民政厅办公室于2019年6月11日公示的《海南省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中有15家涉及到该司品牌(维也纳酒店)的相关情况,特做如下声明:一、我司品牌“维也纳酒店”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2012年9月14日成功注册,有效期至2022年9月13日,为合法经营使用的品牌名;二、涉事经营主体所使品牌为我司授权,其经营场所性质在合法使用范围内(商标注册类别第43类);三、针对海南省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我司已向海南省民政厅提出异议,等待处理结果;四、部分媒体未经我司证实进行大量转载,对我司品牌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我司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