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名中国女游客在韩国首尔江南某皮肤科做填充手术时,因医生操作不当导致左眼失明。事后,她将皮肤科负责人朴某告上法庭,索赔15亿韩元(约合868万元人民币)。经历长达近6年的等待后,案件有了新进展。
据韩国“法律新闻”网站20日报道,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近日对上述医疗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皮肤科在预防手术副作用方面存在疏忽,朴某需承担80%的责任,向女当事人赔偿5900万韩元,折合成人民币是34万元。
2013年10月,女当事人在皮肤科接受眼部下方、鼻梁、额头等部位的填充手术,途中她疼痛难忍,称左眼失去视力。朴某暂停手术,在女当事人眼睛周围注射溶剂后,将其送院。
不幸的是,经过一周的住院和手术治疗,女当事人最终被认定左眼失明。此后,她将朴某告上法庭,索赔15亿韩元。
法院判决认为,朴某在手术过程中,误将填充物注射入当事人眼睛周围的血管中,致使血管坏死。
法院指出,无法证明朴某在手术之前,曾向患者说明副作用。此外,朴某也没有就预防副作用采取合适的措施。不过,考虑到手术的性质、朴某及时将患者送医等因素,判决其承担8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