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工作人员正在查验(央广网发 通讯员孙芳 摄)
记者从银川海关了解到,3月2日,银川海关旅检现场查获入境旅客违规携带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石珊瑚,共1株,重390克。
3月2日上午5时许,海关关员在对迪拜至银川的航班进行监管时,发现旅客行李物品的X光机图像疑似国家濒危物种,经过开箱查验,确认其为石珊瑚。旅客称其在迪拜海滩游玩时发现一块“石头”纹路色泽比较漂亮,所以想带回家给孩子玩耍,在旅检关员对“石头”验明正身后,旅客当即放弃,并表示,如果知道是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一定不会带其入境,“以后在国外不敢随便捡东西带入国内了”。
石珊瑚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限制进境的濒危物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携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境,必须持有国家濒危物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主动向海关申报。在此,银川海关提醒各位旅客,出境游玩务必注意哪些物品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目录,如果携带入境,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允许进出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