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醉酒男子霸座殴打原座位乘客”一事,南宁铁路局9日在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男子姜某被处十日拘留,并处二百元罚款。同时,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该旅客信息,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
有报道称,10月6日,在从钦州开往南宁的动车上,一位红褐色衣服的男子喝醉酒强行霸占了他人座位,原座位的乘客对其进行劝导却被打,之后,乘警前来处理此事,但红褐衣服男子趁乘警不在,又过去打原座位的人。最后,红褐色衣服男子被车厢旅客按倒在地上。
微博@南宁铁路 截图
9日,南宁铁路局对此事发表通报称,10月6日21时50分许,北海至南宁东D8322次旅客姜某殴打旅客高某,列车工作人员立即上前阻止,铁路公安部门随后介入调查,目前已调查、取证完结。南宁铁路公安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姜某处十日拘留,并处二百元罚款。
通报指出,铁路客运部门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下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该旅客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该旅客将自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