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来西亚《诗华日报》报道,载有约30名中国游客和当地船员的快艇,当地时间1月28日在由马来西亚沙巴首府哥打基纳巴卢前往沙巴著名景点环滩岛时沉没,4名中国游客不幸遇难。船难案11月23日续审,证人表示不知道船只未获执照,否则不会安排23名中国游客上船。
事故快艇资料图。
控方第22证人,女性、37岁、中国籍,是亚庇一间旅游公司董事,在副检察司娜蒂雅提问下供证指出,有关中国游客是上网报名,由中国其弟弟的旅游公司安排后,交给其公司安排沙巴旅程。
她告诉法庭,今年1月28日船难那天,她曾安排23名中国游客,到丹容亚路石码头搭乘被告船主的船,当天船主也在码头,她见到船上有一名舵手及两名船员。
她说,她安排的23名游客上船后,曾见他们穿上救生衣,该船启航行约数米,岸上来了另5个人,当时她已目送游客上船后,准备离开,则见到船主招手叫船只回头。
副检察司问:“船在开行前,你可有见到船上有任何人给予搭客任何指示或警告?”证人回答:“我在岸上没见到。”
副检察司再问:“谁有权决定该船可装载多少人?”证人表示没有,她说船主曾告诉过她该船可载27人。
不过,回答另一问题时,证人称没见过该船的执照。证人表示:“如果知道该船未获执照,我不会安排23名中国游客上船”。
此案3名被告沙利扎(26岁,舵手)、船主(44岁)及船公司董事(64岁),分别被控于今年1月28日在一艘船上,对乘客疏忽构成生命危险,并造成4名男女游客死亡,分别触犯刑事法典337条文及304A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