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13时许,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内,一只黑熊将爪子伸进一辆自驾游汽车的车窗。目击者供图
2月26日13时许,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内,一只黑熊将爪子伸进一辆自驾游汽车的车窗,未造成人员伤亡。
目击者称一只黑熊将爪子伸进车内
现场一名目击者告诉记者,2月26日13时19分,她前方一辆自驾游的京A牌白色大众高尔夫在黑熊园游览时,车窗忽然打开。接着,一只黑熊将爪子伸进车内。
上述目击者拍摄的图片里,白车附近有两只黑熊,其中一只站起后,另一只也跟着站起。她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形。“白车的副驾和后排右侧的车窗都开了一道缝,黑熊先趴在副驾玻璃处,然后又转到后排右侧玻璃上。接着,后排玻璃窗忽然敞开,熊头往里探。随后,另一只也跟过来,然后左后侧工作车就喊,赶紧走。”她称,白车停留了一会儿才走,走时后排窗户开了一半缝隙。
园方回应:车未落锁,儿童误开车窗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负责人曹志杰回应新京报记者时说,2月26日中午,在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内,一辆白色轿车车内未落锁,轿车中的儿童游客误开车窗,黑熊随即围上去。
由于园区内工作人员发现及时,并未造成人员受伤。事后,园区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教育,要求工作人员对游客的危险行为“密切关注,及时处理”。
曹志杰还称,游客入园前需签园区游览安全协议,园区还会发放名为《六严禁》的告知单,注明园区禁止行为,其中一条便是严禁打开窗户。另外,园区内还有告知牌、广播与工作人员提醒。
新京报此前报道,《六严禁》告知单上会提到:严禁开窗,严禁下车,严禁投喂食物,严禁携带宠物,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酒后、心脏病者驾驶。
律师说法
动物伤人责任如何认定?
如果游客在动物园内被动物伤害,责任该如何认定?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认为,如果动物园内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首先推定应由动物园承担。但如果动物园能够证明其兽舍设施设备没有瑕疵,设置有明显的警示标识,管理人员对游客挑逗及投打动物或者擅自翻越栏杆靠近动物等行为进行了劝阻等已尽到管理职责和安全注意义务的,可以认定为动物园对损害结果不具有过错,不需承担侵权责任。
不过,野生动物园所提供游玩场所的危险性远高于普通动物园,其在警示游客注意自身安全、严格区分安全及危险区域等方面所需承担的管理责任也要重于普通动物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