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大研古城管理所官方微博2月27日消息,大研古城管理所作为大研古城直接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能为大研古城综合执法、环卫保洁、基础设施维护、便民服务等。
按照近期古城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安排,2017年2月23日下午,古城管理所执法大队在古城街面巡逻过程中,发现玉河广场有只流浪犬流窜跑向五一街方向,随后我所两名执法人员(其中一人着便装,一人着制服)在五一街兴仁上段一客栈门口抓获该犬只。
2月24日上午11时左右,犬主人到我所执法大队提出要求归还该犬,当时所执法队员正在用餐,犬主人与执法队员双方发生了语言上的争执,后经办案负责人耐心解释说明后,并提供《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及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给执法相对人,执法相对人同意接受处罚,所办案人员根据《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对犬主人作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犬主缴纳罚款后将该犬领回。古城管理所执法大队处罚款票据为云南省罚没收入专用票据,处罚款全额上缴古城区财政局,不存在利用处罚手段和其它方式搞钱收钱行为。
在此次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古城管理所执法办案人员存在服务态度、文明用语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提高改进,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综合执法素质,服务好古城广大游客和经营户,同时恳请各位网民朋友予以监督,随时给我们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建议。
早前报道:丽江古城管理所被指在市民家门口偷狗索要罚款
法制晚报2月27日消息,《法制晚报》记者下午接到爆料称,丽江一位网友反映:他家的狗被抓到了古城管理所,罚了500块钱。调监控才得知,原来自家的狗是在家门口被抓的,而非外面的广场,质疑古城管理所无所不用其极的搞钱,令人心寒。
据视频显示,事发当天,一名穿着城管制服悬挂着胸牌的男子来到一条小巷内,该男子手里拿着一卷绳子,注意起了小巷里的一条白色小狗。
由于有路人经过,该男子并未直接动手,而是等小巷里没人后,直接用绳子把小狗套住,随后像遛狗一样把小狗牵走。整个过程中,还有另外一名同样装扮的男子在旁观察,套住小狗后,两人一起离开。
“丽江养狗的朋友们要小心一点了,古城管理所的人2月23号跑到我家门口来把我的狗抓走,第二天我去领狗跟我说我的狗跑到玉河广场去了,是在玉河广场抓的,罚了我500块钱。本来事情已经过了,我的狗真跑去玉河广场被抓我也认,但是今天在门口遇到一位大姐跟我说你的狗就在你家这里被抓走的,我才调了监控。”该网友认为,执法至少需要两名工作人员,其中至少一个是正式工,且执法必须让被执法者知情,不需要偷偷摸摸、躲躲藏藏,质疑涉事执法者在偷狗。
随后,《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回复该网友称,已关注到此情况,并通知相关部门前去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