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海口龙华警方破获一起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案件,图为涉事司机接受警方调查。
5月7日21时许,韦某主动到城西派出所投案。
5月7日,海口龙华警方破获一起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案件,依法将涉事司机韦某(男,37岁,汉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已婚)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经查,2016年3月30日,韦某开始从事滴滴快车出行业务。5月1日10时许,韦某接到公司派单,驾车到海口市城西路城西小学接送四名女乘客。途中,韦某发现副驾上的女乘客身着短裙比较暴露,便控制不了自己,在车上实施手淫。乘坐在副驾上的女乘客杨某发现韦某流氓下流行为后,用手机将其行为拍下。
5月4日16时许,杨某到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城西派出所报案。接到报案后,城西派出所立即对该案进行调查。先后查验了相关视频资料,走访了滴滴快车公司、受害人杨某及案发时车上其余乘客。并在滴滴快车公司的积极配合下,联系上涉案司机韦某,规劝韦某及时到派出所投案。
5月7日21时许,在办案民警反复思想教育下,韦某主动到城西派出所投案。据韦某交代,自己有手淫史,且心理成瘾,即使婚后也未能恢复正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韦某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行为流氓下流,龙华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