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名驴友广西金秀野外露营时被困 获救后每人罚千元
www.seelvyou.com     2015-10-13 12:58:28    来源:南国早报    点击:

  记者调查:“驴友”频频遇险原因何在

  绕道荔浦县的金秀救援队员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们挺进无人区开展搜救的过程中,还遇到了25名来自南宁的驴友。出于安全考虑,救援人员将他们劝离了自然保护区。

  参与救援的消防队员唐莉顺说,据他观察,这些擅自闯入自然保护区的人员,有些人有一定户外活动经验,也做了一些准备,可有些人穿着拖鞋背个书包就进了山。

  “就是到网络论坛、QQ群或者微信朋友圈上发个帖子,公布自己的旅行计划,如果有人对我的计划感兴趣,就一同出发。”曾经组织过户外旅行的网友“驴行天下”说,很多“驴友”自我防范能力较差,缺乏户外生存自救的经验,召集与出行又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为户外旅行探险埋下了诸多隐患,“虽然召集帖上有免责条款,不过我不知道能起多大作用。”

  这些“驴友”不问姓名、不问职业,互相之间以网名相称。活动本身风险较大,队友们又素昧平生,临危时的团结协作精神自然值得商榷。甚至还有一部分户外运动参加者,丝毫不懂评估面临的险情极其影响。金秀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谭海明呼吁,“驴友”们不能为了个人高兴就为所欲为,他们的活动并不是个人的事,而是牵动着全社会的神经。

  8日凌晨3时许,记者在金秀县桐木镇见到了部分获救的遇险者。当记者将镜头对准他们时他们纷纷露出羞愧的表情,不愿接受记者采访。最后在记者一再追问下,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驴友”说,早在9月他们就在一个户外QQ群里讨论前往金秀露营的事,当时他连金秀在哪里都搞不清楚,更不用说知晓自然保护区不能擅自闯入。他们当中很多人也是10月2日进入长滩河谷后才知道这里的情形。3日,当他们听到台风要来的消息,已经做好了撤离的准备,但没想到洪水将一条涓涓细流的小河瞬间变成了浊浪奔涌的巨流。

  没有熟悉当地情况的领队、没有遇险逃离的预案、没有合适的户外求生装备,当洪水来临时最基本的救生设备和型号设备都没有。多年从事组织户外旅行工作的广西巨人户外活动有限公司领队谢国爱说: “他们能安全获救实属幸运。无论是登山还是露营,有经验的组织或领队绝对不会组织‘说走就走’的旅行,一定是经过考量调研当时当地的地理环境、气象条件,符合安全才能出行,还要有相应的成套装备和适当的培训,驴友不但要为自己的生命负责还要对队友的生命负责。”

  “金秀搜救遇险驴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金秀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李成金介绍说,长滩河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十分危险,禁止游客进入。即使勘探人员进入此地开展勘探工作,也须提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保护区人员带入。但仍有很多人探险长滩河,这几年频发多起“驴友”遇险事件。

  这些热爱“冒险”却老让救援队操心的驴友,叫不少网友直呼“不省心”,哪里危险去哪里、哪里刺激走哪里,结果只得大动干戈尽力救援,耗费大量人力物力。

  专家呼吁:民间户外运动亟需规范

  与风起云涌的户外运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的户外文化发展相对滞后,目前还没有明确法律法规,对民间自发组织的户外自助游活动做出专门的规范,也没有对组织者、参与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做出界定。一旦发生意外,没有明确的责任人来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这也给遇难者家属造成了极大的心理负担。

  “相比之下,国外的户外活动组织则更为得当,管理也更加规范。”来宾市旅发委纪检组长莫静说,国外非营利性的民间机构发展得较为成熟,户外旅行玩家也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出发前不光准备充分,还会购买相应保险。一些国家对户外探险的推广、运作、监管采取了以培训、教育和资质认定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每年对于各个户外探险培训组织,都会提供培训资金。有些景区还设置有专职的攀登巡守,为登山者提供及时的帮助。

  针对“救援的费用是否应该由政府掏腰包”这一问题,莫静说,首先,驴友们登山、探险是他们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纯民事行为,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随着探险旅行成为时尚,遇险和救援的情形肯定会增多。除了提醒“驴友”“真正做好准备”、提高避险能力之外,如何改变救援方式,从而提高救援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了。“我们国家应该建立起由政府、社会、个人各自分担的救援费用模式,而不应该全由政府掏腰包。尤其是对于明知故犯的违规驴友而言,个人应该承担全部的费用。”

  “频频发生的驴友遇险事故确实提醒我们,户外运动需要通过立法来进行规范。” 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黄小武律师说,除了立法明确户外活动的范围定义外,还应该构建包含户外运动的经营主体、项目、准入形式等内容的准入制度。采取何种准入形式,直接涉及到管理部门的分工合作,以及收费、责任分担等内容。其次,户外安全、救援、保险等问题也应该纳入立法规范的范畴。当前户外运动事故主要以“驴友”的人身伤亡为主,集中在民事赔偿方面,而有关“驴友”在户外运动中产生的植被破坏、违规出入景区等方面的行政责任,以及救援费用分担等问题还处在萌芽状态和灰色地带,亟待通过构建相关立法予以促进和完善。

  【相关链接】区内重大驴友失事事件

  ●2006年6月底,南宁市民小东在网上发布消息,召集网友到武鸣境内的大明山赵江进行露营旅游活动。当年7月8日,在小东的召集下,共有13名驴友乘车前往武鸣县两江镇赵江露营。第二天早上7时左右,赵江山洪暴发,河床中的帐篷被洪水冲走,一名驴友不幸被山洪冲走身亡。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12名驴友向死者家属赔偿死亡赔偿、精神损害抚慰等共计211925.44元,其中活动发帖者小东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2008年8月1日下午,23名驴友在南宁大明山突遇山洪,其中8人被洪水冲走。武鸣县组织了政府工作人员和当地群众共500多人参与搜救。至8月2日上午,搜救人员成功救出5名驴友,另外3人被证实已不幸遇难。

  ●2011年1月5日上午,桂林市、灌阳县警方分别接到桂林唐女士和钟女士报警,称包括她们的爱人在内的数名驴友进入灌阳县千家洞自然保护区探险,已5天没有与家人联系。接警后,灌阳县仍马上派出数支搜寻队伍进入千家洞自然保护区搜寻。受此影响,1月13日,桂林市旅游等部门联合推出《桂林市户外徒步旅游公约》(讨论稿)。

  ●2015年4月18日晚,在兴安县溶江镇摩天岭附近山区,一个27人的驴友团因雾大迷路被困山中,其中一人受伤无法行走。接到报警求救电话后,当地政府组织消防、公安等多部门救援人员连夜进山搜救。经过近16小时的搜救,被困驴友全部平安返回安全地带。

关键词:金秀 野外露营 广西 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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