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海螺姑娘景区售玳瑁3万元2只 2月份曾被立案调查
www.seelvyou.com     2015-08-24 10:13:16    来源:南海网    点击:

报料人花3万元从三亚海螺姑娘创意文化园区购买的2只玳瑁标本。

报料人花3万元从三亚海螺姑娘创意文化园区购买的2只玳瑁标本。

  “三亚海螺姑娘创意文化园区又向游客出售玳瑁制品了,2只3万元。”近日,市民李先生向南海网、三亚新闻网记者报料称,曾被三亚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三亚海螺姑娘景区又向客人销售玳瑁,令人更吃惊的是,该景点竟然给介绍人30%的高额回扣。8月23日,南海网、三亚新闻网记者从三亚相关部门获悉,目前报料人已将相关证据提供给三亚工商部门,下一步将对该园区涉嫌售卖野生动物制品及商业贿赂展开调查。

  陪客人发现海螺姑娘卖玳瑁 花3万元买了两只

  “我随口这么一问,结果海螺姑娘的工作人员就直接向客人推销。”李先生称,8月13日,他陪客人到位于三亚吉阳区的三亚海螺姑娘创意文化园区游玩,在参观玳瑁标本时,该景区人员很卖力介绍玳瑁的功能。于是就随口问了一句:“玳瑁怎么卖?”谁知对方当了真,竟找来现场的负责人,指着一只挂在墙上的玳瑁标本开价72000元。

  李先生表示,当时自己觉得一只玳瑁标本要价7万多元实在是太贵了,就没有回应。但是其朋友说,玳瑁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买卖玳瑁及其制品都是非法行为。为了制止其不法行为,14日上午,李先生再次来到海螺姑娘景区,并与该景区销售人员讨价还价,最终花3万元购买两只的玳瑁,向有关部门举报。当日,该景区人员通过POS机刷卡收费,并替李先生打包装箱。

  8月23日,南海网、三亚新闻网记者在李先生的住处看到了两只玳瑁标本,其中一只大的身长约21厘米,另一只小的身长约18厘米。记者看到李先生提供了购买玳瑁发票的商品名称一栏写着“工艺品”,右下角赫然盖着“三亚海螺姑娘创意文化园有限公司”的印章。

  三亚海螺姑娘今年2月因出售玳瑁制品被立案调查

  “这个海螺姑娘景区胆子真大,今年2月因出售玳瑁制品曾被立案调查。”李先生说,当时海南所有的媒体都报道了这一消息。

  8月23日,南海网、三亚新闻网记者从三亚市工商部门获悉,为营造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迎接2015年春节黄金周“大考”,从今年2月7日起,三亚市工商、旅游、公安、消防、国税、地税、综合执法、质监、物价、交通、天涯区和吉阳区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市22家购物点进行排查。

  在今年2月12日,三亚工商、旅游、公安、消防、国税、地税、综合执法、质监、物价、交通和吉阳区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到三亚海螺姑娘旅游创意文化园区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售卖玳瑁等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制品。因其涉嫌擅自销售国家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制品,工商部门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立案调查,对该批玳瑁制品先行登记保存。

  而该购物商场表示,立即自行停业整顿。

  私家车司机获高额回扣 景区卖出3万可拿到9000元回扣

  “回扣高达30%,真是惊人。”李先生说,其购买玳瑁后,他通过多种方式向打听了到海螺姑娘景区的回扣比例。据一位同样从事带客去景区购物的司机透露,海螺姑娘景区的回扣高达30%,如李先生花3万元购买的那两只玳瑁,带着去的私家车司机可以拿到9000元。据其介绍,为了兑现承诺,该景区人员会给司机一个手机号码,让其联系一名财务人员领取回扣。当日,记者从该财务人员与一位从事该业务的司机通话记录上获悉,由于司机是通过三亚一家公司的电子凭证卡购票,回扣也从该公司返还,9000元回扣一分不会少。

  记者从李先生提供的相关资料中看到,该司机随后联系了三亚一家公司的一名为“宁峰”的经理,对方称赞其接了个大单,希望他再接再厉,并告知9月初就可以拿到回扣,因为这家公司与海螺姑娘景区是每月结一次帐。

  三亚工商部门将介入调查

  李先生说,自购买玳瑁后,他一直不能确定该向哪个部门投诉,连日来,曾先后向三亚旅游业人士、公安、海洋、旅游部门咨询,最后确定此事应由三亚工商部门处理。8月21日,他来到三亚工商局投诉,并将相关证据提交。目前,工商12315已经受理此事,并表示,下一步将派执法人员对海螺姑娘涉嫌售卖野生动物制品及商业贿赂展开调查。

  据悉,玳瑁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俗称“十三鳞”,在中国古代神话里称为玄武,是中国四大神兽之一,玳瑁的鳞片花纹晶莹剔透、高贵典雅,在中国古代有“海金”的美誉,自古以来就被视为祥瑞、幸福之物,代表高贵、神圣,具有很强的避邪涵义。玳瑁在国际珠宝界被公认为和珍珠、琥珀、珊瑚并列的四大有机宝石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键词:玳瑁 海螺姑娘 三亚 

上一篇:游客北京延庆水关长城游玩 与好汉石合影未交费遭围攻

下一篇:旅游局呼吁拒绝不文明旅客 部分旅客已被列入黑名单

分享到: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