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后,众人将张先生从青羊区人民法院二楼审判庭抬下一楼。(张先生供图)
成都男子张呈亮(化名)旅行时到三亚海滩游泳,下海后却突然失去意识,送医后被查出颈部脊髓损伤,落下终身残疾。近日,张先生在青羊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组织此次旅游的旅行社共赔偿人身伤害损失 196 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成都游客 三亚游泳致终身残疾
去年2月,张呈亮所在的公司组织前往三亚旅游。随后,与四川省新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四川省国内旅游合同》,合同约定旅行目的地为三亚,旅行期间为2014年2月19日至2014年2月23日。同时,约定该旅行社为张呈亮等人投保旅游意外险一份。合同签订后,张呈亮等人按照旅行社安排的行程和路线跟团旅游。
2月21日下午,意外发生了。当天下午,旅行团在一名导游的带领下,前往三亚市亚龙湾海滩。张呈亮在车上换好泳裤后,留下几名女同事,独自下海游泳。
“我下水后,刚一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张呈亮说,“我被海浪冲到岸边沙滩上后,记得是一个长得比较瘦的男子发现了我。”几名同事赶来后,将他送往当地医院救治。随后,医院在他的诊断报告上写道:“跳水导致颈部脊髓损伤,颈椎爆裂性骨折。”
此后,伤残鉴定为二级伤残,“我和体操运动员桑兰的伤完全一样,落下了终身残疾。”张呈亮说。
告旅行社 索赔196万元
今年7月6日下午,在亲人和同事的照顾下,张呈亮坐着轮椅来到了青羊区人民法院。因为法院一楼没有审判庭,又无电梯,亲人只能叫来两名代理律师帮忙,一起将张呈亮抬上二楼审判庭。
在法庭上,张呈亮认为,旅行社作为旅游项目的组织者,并未尽到安全保护与风险提示义务,导致自己在海边游泳时受伤,造成原告终身残疾。经过近一年的康复训练,仍无明显好转。请求法院判令旅行社赔偿人身伤害损失1966065.85元。
旅行社的代理律师辩称,事发当天下午,属于自由活动时间,张呈亮独自一人下海游泳导致重伤,应负一定责任。“并且,医院诊断为跳水导致受伤,说明张呈亮在下海时可能存在一定危险动作。”
爱打篮球 曾是公司销售明星
整个庭审进行了3个多小时,记者注意到,坐在轮椅上的张呈亮时不时会用手撑着轮椅活动下肢。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也建议张呈亮的亲人推着他出去活动一下,但张呈亮坚持听完全程。
张呈亮的同事告诉记者,他们是成都一家软装公司,张呈亮是公司的销售主管,2013年,他是公司的年度销售明星。受伤约5个月后,张呈亮又回到了公司,但销售业绩下降了一半左右。
该同事说,以前,张呈亮很喜欢运动,特别爱打篮球,每次单位组织运动会,他都是主力队员。现在因为腿部长时间没法运动,小腿都小了很多。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