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针对日前有大陆游客在台湾东海岸的“富山渔业资源保育区”内,为了看海鳗竟然砸破珊瑚礁的脱序行为,台东县政府11日依据海巡单位所移送的相关卷证资料,请台湾“观光局”对于当天失职的导游人员进行核处。
台东县政府表示,“观光局”在2013年修订的“导游人员管理规则”,其中规定执行导游业务时,发现所接待或引导的旅客,有损坏自然资源或观光设施行为之虞,而未加以劝止,可处导游人员新台币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台东县政府还指出,在“富山渔业资源保育区”从事观光和游憩活动,不得以石块掷鱼、捉鱼离水或其他危害海洋生物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者,可处新台币30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