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冲突,揭开了西双版纳旅游业的疮疤。
11月20日,央视等媒体曝光了西双版纳“10·20”事件,现在风波也远未平息。媒体的追踪报道,让西双版纳州旅游局、旅游协会、西双版纳旅游客运汽车有限公司等一直处在风口浪尖。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在调查中发现,这场冲突并非偶然。西双版纳多家旅行社对旅游协会及客运公司颇有怨言,而长期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持续加深矛盾。
多年来,版纳旅游市场静静养成的脓包,在“10·20”事件后被曝露在阳光下,亟待一场伤筋动骨的大手术。而旅游界有识之士认为,版纳事件仅是国内旅游乱象的一个缩影,希望透过版纳冲突,看清云南甚至是全国旅游市场的痼疾。
疮疤之痛:乱象被揭开,也是一件好事/
11月26日,西双版纳森林公园门口游人如织,公园停车场的旅游客运汽车数量也与平时不相上下。阴凉处矮棚下,驾驶员们把随身携带的吊床绑在柱子上,趁着客人进园区游玩的时候小憩片刻。
这看似与往常没有什么区别,但不同的是景区门口已经没有了“穿着蓝色制服”的行业监察人员。此刻距离央视播出《被垄断的旅途》已接近一周。
在此期间,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的行业监察自律工作已被全面叫停。根据最新通报,州民政局对旅游协会存在的违法行为下达了 《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协会停止违法活动,并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否则予以撤销登记。眼下,由云南省旅发委与工商两部门组成的调查小组仍在西双版纳。该州旅游协会是否构成垄断,尚需等待调查结果。
在旅游协会会长杨锦豫看来,协会有行业自律的权利与义务,只是“没有把握好这个度。”杨锦豫所说的“度”,指的是已经被民政部门责令停止的 “执行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行为。”
据记者从旅游协会获悉的材料显示,自9月20日以来,由旅游协会牵头,各专业协会、各旅游企业参与,成立了人数为85人的行业自律监察队伍,“实施全行业联动,全面开展行业自律。”而这支监察队伍主要以西双版纳旅游客运汽车公司的驾驶员为中坚力量。
“也就是有团的驾驶员就去跑团,没有团跑的就去景区守着 (监察)。”在西双版纳做了20年旅游的吕静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10月20日当天,也正是监察队伍当班的驾驶员发现了两辆租赁公司的大巴车违规接客,而向景洪市旅游联合监察组举报,随后参与了对租赁车的围堵,双方发生冲突。
对央视等媒体此前的报道,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并不服气,指责其“诽谤、污蔑”;对于报道中所指的涉嫌垄断的行为予以否认,“我没有资源,也没有谋取利益,怎么能说协会垄断?”杨锦豫反问道。
但协会的反击非没有平息风波。在多家旅行社眼中,客运公司与协会一道 “绑架”了旅行社的利益,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后者则认为,无客运资质的“黑车”在西双版纳大行其道,损害了正规经营者的利益,主管部门却视而不见,于是自主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盘查旅行团,形成地方保护主义。
但是,无论是客运公司驾驶员还是旅行社经营者都认为,“西双版纳旅游乱象被捅到了国家层面,是一件好事。”而现实中,双方又站在对立面,互相拉扯。
平台之变:功能逐渐演变,曾因垄断被罚/
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过程中,采访对象提及最多的是一个信息管理系统,旅行社称其为 “平台”,这个平台从最初政府规范旅游市场的抓手,逐渐演化成一些旅行社眼中的“负担”,并被认为是协会实行垄断的工具。
该平台于2002年由西双版纳州旅游行政部门委托州旅游协会建立,并于2003年正式投入使用,初始投入为170万元。建立之初,该系统分为五个子系统:分别是旅行社、景点、酒店、客运公司、旅游协会管理子系统。十几年来,该系统不断调整,相关人员也不断被组织学习与该平台相关的技能。
“其初衷是为了消除企业之间三角债问题、扼制低价恶性竞争等。”西双版纳州旅游局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具体操作中,达到条件的旅游企业可自愿加入 “平台”,实现先款后团,统一结算。也就是说,这个平台通过网络连接了全州各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宾馆饭店、旅游汽车公司,旅行社先将旅游团款足额存入银行的旅行社专用账户,登录管理系统制作旅游团队行程计划书,经管理系统识别认证后,计划书制作完成;导游再凭行程单上的条形码、校验码到预订的酒店、景区、汽车公司进行消费,相关企业凭对证单到管理中心结算。
这套系统在运行之初确实起到了规范旅游企业运作的作用,加强了行业自律,也得到版纳旅游从业者的认可。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平台功能逐渐演变。
2012年4月,云南省工商局对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西双版纳州旅行社协会涉嫌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于2013年4月对两家协会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两家协会垄断事实成立,分别被处罚40万元。
工商局调查发现,旅游协会于2009年5月、2011年3月分别组织46家酒店、15家景点、2家旅游客运汽车公司、20家旅行社签订《西双版纳州信息管理系统诚信服务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
通过签订该含有垄断条款的《自律公约》,旅游协会将酒店住宿、行程计划(出团)、旅游线路景点组合、旅游用车等,纳入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即上述“平台”,在住、行、游等方面只选择与本协会签有协议(合同)的其他协会签约单位或独立协议单位,甚至签约单位入住非签约单位酒店也要接受罚款处理,这就将原本有竞争关系的旅游服务企业,用《自律公约》的形式捆绑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和一尊独大的格局。
“这样就根本没办法经营,旅行社没有自主权,若不遵从就会被处罚。”在版纳经营旅行社十年的刘文华告诉记者,“版纳旅行社都是亏损经营,亏得起就扛着,亏不起就关门。”由于难以为继,刘文华的旅行社已关门大吉,他也改行做起了客栈。
而在工商部门做出处罚决定后,旅游协会称上述《自律公约》已作废。对于此前反复被央视等媒体报道的协会内部合作协议,包括利益分成、向旅游企业收取高额会费、人头费等,杨锦豫等人也以“作废”为由而极力否认。
11月25日,杨锦豫在办公室向记者出示了最新版 《西双版纳州旅游行业自律公约》,里面已经没有了此前被曝光的强行要求条款。“现在‘平台’只为协会代收2元/人的会员费,除此以外协会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杨锦豫说。
对于旅游协会的最新说法,旅行社似乎并不买账,“作废?那我们以前的损失呢?他们(指协会)收的钱到哪里去了?”另外一位版纳老旅游人怒斥,协会此前从旅游企业处收取的巨额费用被指去向不明。
另一方面,“平台”后期的管理缺陷也遭到了外界诟病。据记者了解,该信息平台最初由州旅游局委托协会筹资创建,但后台管理权在政府还是协会出现了两种不同声音。一些旅行社认为,平台管理权被协会掌控,因而捆绑了各旅游企业,但主管部门却坚称该平台的管理权一直在政府手中,从未易主,平台管理权之争陷入罗生门。
值得注意的是,自平台创立之初,历届州旅游局长均兼任协会会长。直到去年末,新任州旅游局长不再担任会长,分离后,旅游局不再是协会主管部门,仅能“业务指导”。协会换届选举后,才重新制定了协会章程、起草新的 《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