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阿虹(化名)通过淘宝网缴费参加在泰国浮潜时身亡,其父母将涉案旅行社及其老板告上法庭,索赔105万余元。罗湖法院一审判决旅行社方应承担50%责任,赔偿死者父母52万余元。旅行社不服上诉,昨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后,环球国旅提起上诉,称阿虹和旅行社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据,不能仅凭公证的淘宝网的交易记录及聊天记录。其淘宝店铺注明了安全风险提示,禁止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气管疾病等客户参加刺激性活动及水上活动。且泰国当地导游及浮潜场所通过广播反复进行了安全提示。死者在明知浮潜项目不适宜患有心脏疾病的人士参与的情况下,既未披露其患有心脏疾病的情况,亦未自行放弃参与该项目,其本身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