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江东法院审理了一起“奇葩”的债务纠纷官司。
9月中旬,30多岁的张先生拿着一张10万元的汇款凭证,到法院起诉林小姐。张先生称,去年初,林小姐向他借了10万元不还。可除了汇款凭证,他手上既没有借条也没有其他证据。
起初,张先生根本没透露两人的关系,讲起话来也是支支吾吾。在法官再三追问下,张先生才说出两人曾是男女朋友关系,有近5年的同居史,2个月前刚分手。
张先生说,恋爱时,林小姐花销一直不小,有些是直接刷他的卡,不过这些早已没有证据,他也就不追讨了,但这10万元是林小姐问他借的,必须要还。
“我的追求者很多,他都是心甘情愿掏钱给我用的,不然我怎么会挑他?”打扮入时的林小姐承认,自己花钱确实挺大手大脚,化妆品、包包都要用一线大牌的。
说起10万元钱的事,林小姐说,那时去年她与闺蜜去香港,自己卡刷爆了还没买过瘾,就打电话给张先生说钱花完了。张先生二话不说,汇了10万元到林小姐卡上。“我又没说问他借,他自己给的钱说随我花。”
由于张先生手头仅有一张汇款凭证作为证据,法官说,单凭这点无法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最终,在法官调解下,林小姐答应返还3万元,张先生也表示了认可。昨日,两人达成了和解。
法官提醒,情人间难免有分分合合,就算感情再好,也要有防护意识。真遇到借钱这种事,还是应该出具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