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被人故意挤下地铁,乘客田某抓着李某下车理论,却被李某三拳打晕,受重伤二级损伤。记者昨天从昌平检察院获悉,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去年12月3日9时许,28岁的李某和45岁的田某同在地铁5号线某地铁站等车。地铁到站后,李某先挤上了车,而随后上车的田某却被李某挤了下去。田某认为李某是故意将自己挤下车,再次挤上车后就质问李某为何不让自己上车,并要求李某向自己道歉。
李某解释称自己上车时身体是前倾状态,由于车厢内太拥挤,身体站直后就将身后的田某挤下了车厢。两人争执不下,田某抓着李某在另外一站下车,并声称要打一架。
地铁工作人员上前将两人劝开后,田某又去抓李某,李某挥拳朝田某面部连击三次,致使田某倒地昏迷。经诊断,田某患中型颅脑损伤、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颅骨骨折,经鉴定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事后,李某向田某赔偿医药费16万余元,并取得其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