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元旦,颍上县7岁男孩兵兵(化名)和家人一起到当地景区游玩。在伸手喂食黑熊时,兵兵左手不幸被严重咬伤。昨天,记者从颍上县人民法院获悉,经审理判决,景区所属旅游公司赔偿兵兵经济损失61.33万余元。兵兵监护人因未尽监护职责,亦承担责任。
喂食黑熊,不慎被咬伤
据了解,去年元旦下午,兵兵在姑姑肖某带领下,与9岁的表哥陈某等四人一起到颍上县一景区游玩。
在黑熊园,黑熊被关在钢丝网围成的防护网内。于是,兵兵与表哥从外围栅栏钻了进去。兵兵拿着瓜子袋,左手从防护网网孔伸进去,喂黑熊瓜子。姑姑肖某被眼前情景吓得不轻,急忙跑上前,试图阻止兵兵喂食行为。但为时已晚,兵兵左手指已被笼内黑熊咬住,继而左手被全部咬掉。
兵兵受伤后,被立即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兵兵左手腕及前臂缺失,构成五级伤残。为索要民事赔偿,兵兵家人一纸诉状,将景区告上法庭。
受伤男孩姑姑同担责任
经法院查明,景区关黑熊的防护网由菱形钢丝网围成。菱形网孔对角线长约7cm,成人手能伸进。关黑熊笼子外层防护栅栏高约85cm,空当较大,未成年人可任意进出。栅栏与防护网间距90cm,栅栏设有“动物伤人,请勿靠近”警示标识。
法庭认为,景区作为游客观赏游玩场所,关黑熊的栅栏、防护网存在安全隐患,且管理缺失。对兵兵受伤,景区应承担60%过错责任。因兵兵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姑姑肖某带其游玩,未尽监护职责,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最终,景区所属旅游公司赔偿兵兵61.3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