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将对在大理古城内从事生产经营及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人员收取古城维护费,专项用于古城保护。近日,大理市人民政府发布第4号公告,出台《大理市大理古城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申热议多年的古城维护费,但具体征收范围、方式、收费程序等由古城保护管理机构制定征收办法,报大理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才实施。
据悉,《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昨日,记者从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了解到,《办法》重点明确了古城保护范围,把古城保护区分成了重点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办法重申,对古城内从事生产经营及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人员收取古城维护费,专项用于古城保护。此外,对于在大理古城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商业性影视摄制的,应按照利用补偿原则,由利用单位或个人与古城保护管理机构签订有偿利用协议。
据了解,《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古城重点保护区内建筑的建设、修缮、审批等程序,在古城重点保护区内的经营项目实行准营证管理制度,在古城重点保护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有古城保护管理机构核发的《准营证》。
对于消防安全,《办法》专门指出,大理古城重点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火把、放孔明灯或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古城重点保护区内的单位、居民以及经营业主应按消防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生产生活中用电用火应当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回顾
2009年就提出收古维费 游客每人次收30元
据悉,关于大理古城维护费,2009年云南省发改委、财政厅下发了对大理古城和洱海资源保护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称云南拟对进入大理古城的游客征收每人次30元的古城维护费,以筹集古城保护资金。大理将收取古城维护费的消息很快引发争议,2009年大理州旅游局局长马金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明确表示,大理两年内不再提古城维护费。今年的全省两会上,古城维护费的事在分组讨论时再次被提及。大理州委书记梁志敏提出,今年将努力把大理古城打造升级成为5A级景区,还将考虑古城收费问题,收取的费用用于维护大理古城,大理州州长何华则表示,是否收费还在调研论证。
“像丽江古城收取了维护费,所以古城内一些建设比较完善,大理古城的投入有限,差距很大。保护民居的基础设施方面投入非常巨大。我个人认为每一个到大理的人对促进当地的发展,维护当地的文化、生态、建设都负有责任。”何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大理古城是世界的古城,不只是当地人要去维护,也希望每个到大理的游客能和当地人一起来维护。对于大理古城维护费的收取,他表示最重要的是听取多方声音,多次调研论证后才会做出具体布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