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央文明委“做好‘最美人物’宣传学习”及“深化拓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部署,国家旅游局与光明日报社于2014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19日联合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导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要充分认识开展“寻找最美导游”活动的必要性
导游是我国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为展示旅游形象、传播先进文化、促进中外交流、推动旅游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寻找最美导游”活动旨在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发现和推出一批诚实守信、乐于奉献、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导游,宣传他们诚心诚意的服务态度、诚实守信的服务行为,展示他们的职业美、品德美、行为美,树立导游群体的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公众进一步理解、尊重和信任导游,增强导游的职业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励和引导广大导游热爱旅游、服务旅游、奉献旅游,达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作用。
二、要把“寻找最美导游”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行业核心价值体观的重要抓手
要将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导游”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通过寻找和学习“最美导游”,弘扬热爱旅游、投身旅游、奉献旅游的时代精神,引导广大旅游从业人员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建设美好家园,自觉将“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行业核心价值观作为职业行为导向,进一步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程度。
三、要认真做好“寻找最美导游”活动的组织推选工作
“寻找最美导游”活动历时一年。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深入推进。要积极动员市县旅游主管部门、旅行社、行业协会、导服机构、广大导游、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活动、支持活动、参与活动,按照《“寻找最美导游”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寻找发现、寻找遴选和学习推广各阶段工作,真正将“最美导游”推选出来、“最美事迹”挖掘出来、“最美精神”弘扬起来。有条件的地区应联合当地主流媒体,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寻找最美导游”活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审核和公示,推选出 “最美导游”。
四、要深入推进“最美导游”的宣传和学习推广活动
光明日报、中国旅游报及光明网等媒体将通过开辟专栏、深入采访、系列报道等方式全面宣传报道“最美导游”的先进事迹。各地要将宣传和学习推广“最美导游”先进事迹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贯穿始终,整体部署,精心策划,持续推进。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更好地发挥地方主流媒体、行业报刊、政府官网、微博微信、旅游宣传品以及行业协会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的网站、电子屏幕、会员刊物等媒介的宣传和传播作用,提升宣传针对性和感染力。各地可结合实际,请“最美导游”进课堂、上讲台进行言传身教,在行业内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风气,使社会公众更加了解旅游和支持旅游业发展。
五、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工作
为加强信息沟通和宣传工作,按照《“寻找最美导游”活动方案》,组委会成员和秘书处成员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局领导及处室负责人,活动将建立“寻找最美导游”活动电子简报制度。请各地于5月30日前将《“寻找最美导游”活动联络表》报送至组委会秘书处,并于每月1日前向组委会秘书处报送“寻找最美导游”活动的电子动态信息。
国家旅游局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