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让宠物狗“见识外面的世界”,20多人自发组织去云南的“13日带宠物游”。不料部分景点无法让狗入内,由此引发纠纷;部分参与者要求组织者公布账目明细,并赔偿宠物狗的“精神损失费”。日前,经长宁区法院调解,该自助团组织者张燕(化名)对部分参与者做出一定补偿。
主审法官表示,“动物和人毕竟有区别,界定宠物的精神损失并不现实。针对这类新型纠纷,目前的法律法规尚需完善。”
带宠物云南自助游受挫
张燕是名“爱狗人士”,带着狗外出游玩是她的愿望。然而,因卫生、安全等问题,几乎没有旅行社愿意接纳携带宠物者。因此,张燕去年7月在网站发帖,自发组织前往云南的“13日带宠物游”。去年9月27日,该自助团正式成行,20多名参与者每人交给张燕6590元费用。
到达香格里拉普达措公园之后,游客们才知园内有野生动物,因而禁止携带宠物入内。当晚,部分参与者出于不满,在停车场拦着大巴车不让通行。此后,部分人脱团自顾自地游玩。回沪后部分参与者一纸诉状将张燕告上法庭,要求公布账目明细并退还多余费用,有人甚至要求赔偿宠物狗的“精神损失”。
“人狗有别”应理性对待
“严格意义上说,此案并非旅游合同纠纷,因张燕只是组织者而非旅游业者。一旦发生纠纷,权利义务确实较难确定。”主审法官告诉记者,针对这种新类型纠纷,法律法规尚需完善。另外,针对“狗的损失”问题,法官表示“人狗有别”。“宠物狗的感受不能以人的标准去揣度,主张狗的损失于法无据。”
记者致电上海市宠物业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应倡导理性饲养宠物,并注意公私空间的区别。“如市民有带宠物外出游玩的需求,本市就有专门的宠物公园,可提供寄养、游玩等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