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踏青中感受生机勃勃的绿意、在登山中体验生命、在近郊游中领略风土人情、在自驾游中欣赏一路春色,清明小长假已被越来越多的人列入旅游出行计划。昨日,大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2014年清明小长假旅游温馨提示,切莫因社交媒体“关系价”成为维权障碍。
据悉,近期,由通过朋友圈、论坛、QQ群、好友介绍、入户宣传等渠道参加的“关系价”“内部价”“促销价”旅游引发的争议不断出现在人们视野,面子、人情、图便宜、图省事等因素都成为维权的障碍。因此,旅游者都应提高警惕,通过电话或现场考察等方式主动核实信息真伪,务必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拒绝个人或无资质单位提供的服务,并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双方各持一份,以防发生服务及质量问题时,便于维权。
清明节既是祭祀扫墓的高峰,又是游山玩水踏青的好时节。因此,在加强错开出行高峰、谨防踩踏事件、火灾等危险因素的自我防范外,应在出行前及时关注旅游、气象、交通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出境游尽量避免选择国家旅游局发出安全警示的目的地国家。选择自驾游的市民,应尽量结伴而行,出发前要对车辆进行专业检查,避开雾霾等不良天气,旅途中应及时了解天气状况。同时,还应根据出游交通工具、出游方式的不同,最好在出行前为自己选择购买旅游意外险,以便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可以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此外,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纠纷,游客切忌冲动引发过激行为,应保留好所有消费票据,待旅游结束后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节组织申请调解、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种途径正确维权。若需要立即制止纠正旅游经营者的损害行为的,可以向损害行为发生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