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购买的11张机票分别遭遇航班延误,乘客夏先生希望改签,但海航以特价机票为由拒绝改签。近日,夏先生将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延长11张客票的有效期一年,并将上述客票签转至其他承运人。
夏先生诉称,其从海航官网购买了特价机票,后因海航原因发生航班延误,夏先生要求海航给予非自愿改签,但海航以特价机票为由拒绝改签。为此,夏先生曾投诉至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随后海航客服来电答复,称所有航班的延误都是天气、航路、流量控制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因此拒绝签转。
夏先生通过第三方资料查询,涉事航班的延误原因均为前序航班晚点即运力调配的承运人原因造成。同时,夏先生称,在海航声称因天气等原因延误的同时,国航、南航的飞机却均正常、准点运行。
夏先生认为海航违反了《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航班延误时,承运人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或签转其他承运人的航班。
夏先生还认为特价机票同样是正规合法的客运机票。由于海航拒绝履行法定改签义务,纠纷、投诉处理期间造成了客票有效期的空置,因此海航理应予以延长。
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近期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