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称系广播分散注意力 园方称事发时已过缆车拍照点
2013年9月16日,一名男性游客在乘坐香山公园缆车上山的过程中坠落身亡。死者妻子和女儿以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赔偿为由,将出事索道的管理方香山公园管理处诉至法院,索赔经济及精神抚慰金共计86万余元。北青报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将于下周公开开庭。
去年9月16日中午12点25分左右,香山公园缆车发生一起游客坠落身亡事件。两天之后,香山公园公布了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
香山公园公布的现场视频显示,事发时一名五六十岁的男子正在乘坐缆车上行,其坐在缆车座椅的左侧。当时死者右脚踏在脚踏上,左脚悬空,缆车运行平稳。当缆车运行到7号索道塔时,死者不知什么原因头向下看,身体前倾,起身将左脚向塔下伸去,似乎要下去。由于缆车正在运行状态,死者身体失去平衡,双脚悬空,用双手抓住座位的栏杆,随后由于体力不支坠落缆车。公园管理处负责人接缆车工作人员报告赶到现场时,伤者还能说话只是说心慌。但是120医务人员赶到时,伤者已经离世。
死者的女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在经过事发现场时曾经听到香山公园的广播要求缆车上的乘客挥手致意并且拍照,随后看到父亲从缆车座椅上坠落。死者的女儿认为是公园照相广播分散了其父亲的注意力,导致其父亲坠落身亡。但是香山公园提供的死者照片显示,死者在经过拍照点时双脚踏在脚踏上,脸色紧张,并没有被惊吓的感觉,死者依然平稳地坐在缆车上。在经过照相点之后死者才开始双脚悬空,看上去要下去。发生事故的地点已经经过了缆车拍照的地点。
事发后经安监部门和质监部门进行检查,确认香山缆车设备安全无问题。后该索道恢复运行。
此案中死者张先生的妻子和女儿表示,事发当日他们一家三人到香山公园观光游览并乘坐缆车上山,当时张先生一人乘坐一个吊椅在前,其妻子和女儿乘坐另一个吊椅在后。12点25分,缆车行驶到7、8号塔架之间时,其女儿忽然听到广播里传来“前面的男游客挥手照相”的广播。随后就见其父亲张先生突然从吊椅中滑落,双手握住护栏吊在空中,缆车继续运行约100米后,张先生从吊椅上坠落,经抢救无效身亡。死者家属认为,香山公园未尽到保护游客安全的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索赔死亡赔偿金729380元,丧葬费31338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