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一对中国公安夫妇,去年到马来西亚槟城旅游时在街头遭一名槟城市议会员工掠夺。被告在多次案件过堂否认罪名后,19日在庭上突然改口认罪,被判监禁五年及鞭打10下,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被告是32岁的阿都拉瓦力斯,他被控于去年7月2日晚上9时许,在槟城著名的旅游区爱情巷路旁抢劫39岁的中国籍女子戴琪,抢走受害者一个黑色手提袋,内有受害者与丈夫及儿子的护照、中国身份证、手机、现金等总值逾3000令吉的财物。
案发时,戴琪和丈夫罗勇及10岁的儿子正在爱情巷拍照,被告从后方骑电单车到来,掠夺戴琪拿在手上的手提袋。
不过,由于戴琪与罗勇都是公安,罗勇当场用肉身阻挡被告的电单车,导致电单车失控翻覆,被告当场被捉住,而当时被告还身穿槟岛市议会的工作服。
此案主控官林家仪副检察司指出,被告犯下的是严重罪案,由于此案涉及外国游客,事发后许多网络新闻都有报道,令马国蒙羞及影响旅游业,因此法庭应施予重罚以儆效尤。
他说:“被告专选游客下手,这是因为游客不容易认出他。被告还不知羞耻穿着市议会工人制服干案,希望法官严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