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执法人员现场发放《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的公告》和《三亚市公安局关于坚决打击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行为的通告》
为净化旅游环境,三亚市有关部门对公共海滩裸泳裸晒行为进行统一整治,通过张贴、发放公告、通告等,对裸泳、裸晒人员进行劝阻,得到游客和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2月10日,记者从三亚警方获悉,在2月9日统一整治过程中,孙某(男、58岁、黑龙江哈尔滨人)面对众多游客脱下内裤坐在沙滩上,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上前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孙某不情愿地穿上内裤,但是工作人员离开后不久,他又脱下内裤坐在沙滩上。
公安机关依法对孙某进行传唤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悉,2月6日、8日,三亚组织各相关部门在裸泳、裸晒者较为集中区域张贴三亚市政府《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的公告》和《三亚市公安局关于坚决打击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行为的通告》,并向裸泳、裸晒者发放公告、通告。《公告》规定,禁止在公共海域、沙滩裸泳、裸晒的行为,要求因疾病需日光浴治疗的要穿上泳裤、泳衣,违反该公告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通告》称,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禁止以各种理由在公共海域,海滩裸泳、裸晒,如因疾病需要日光浴治疗者请穿上泳衣、泳裤,若有违反,公安机关将予以坚决整治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于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