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由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持编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3)》在北京正式发布。
该《报告》对我国2012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了总结,重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的情况给予了关注:一方面,文化部及时完善了文化事业的“十二五”规划,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了适当调整,使其更加符合法律的要求,制定了《境外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管理的暂行办法》等配套性法规,将调查制度、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传承与传播制度等进行细化,转化为各项长效工作机制,并与财政部共同制定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云南、贵州、广西等地先后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河北、山西、内蒙古、湖北等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也已列入省(区)人大、法制办的立法计划。
据介绍,该《报告》是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持编写的第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