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迢迢从非洲买象牙制品回国送给亲友,并藏匿于行李内,企图蒙混过关,最终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昨日,厦门中院与厦门海关缉私局联合举办“打击走私犯罪”公众开放日活动。其间,厦门中院对四起公民非法携带濒危物种制品从境外航班入境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其中一起案件中,被告人蔡某于2013年2月25日乘坐航班从莫桑比克回国。海关从蔡某随身携带的行李箱中查获藏匿于酒盒、鞋子中的佛珠、笔筒等疑似象牙制品共6件。经鉴定,上述6件物品共净重0.872千克,均为象牙制品,价值3万多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认罪态度较好,携带入境的象牙制品是要作为礼物赠送亲友,主观上不具有牟利目的,故决定对蔡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一审判决,蔡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