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一贫困村用征地款请党员旅游岩头村多名村干部家属参与其中。村支书称请示过上级领导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王伟正) 作为一个省级贫困村,广东韶关市仁化县董塘镇岩头村集体全年的收入尚不足1万元,仍有不少村民居住在低矮的泥砖房中。然而,该村村干部今年却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用征地款组织党员及村干部的家属30多人次,分别到天津、北京、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旅游。村支书表示,旅游活动请示过上级领导,共花费公款八九万元。
1500元游津京和东南亚去年以来,仁化县向岩头村征收400多亩土地,拟用作垃圾填埋场。尽管征地还未获上级部门的批准,但460多万的征地款已经发放到岩头村委会的账户中。日前,岩头村的党员谢兴民(化名)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今年3月,村委会干部问他,"去天津北京旅游,去不去",谢兴民称愿意去。
和村里的其他党员一样,谢兴民交了500元费用,今年3月25日,在村委会治保主任谢首纲的率领下,一行17人从韶关坐高铁到湖南长沙,从长沙乘坐飞机到天津游玩一天后,坐大巴到北京待了三四天,参观故宫、长城、十三陵等名胜古迹,然后从北京乘坐火车回韶关。整个行程前后7天,路费、食宿及门票等他们个人都无需支付。谢兴民告诉记者,包括5名村干部在内,岩头村一共有20多名党员,去天津北京旅游的17人中,大部分是村里的党员,也包括一些村干部的家属,如村委会妇女主任的丈夫。
谢有方(化名)也是岩头村的党员,他刚从北京回来没几天,又获村干部邀请,游览东南亚。今年4月23日,仍是在谢首纲的率领下,一行16人先坐大巴到深圳,从深圳坐船去香港,在香港飞往泰国,在泰国游玩三四天后,再飞往新加坡玩一天,然后坐大巴到马来西亚玩两天,从马来西亚飞回香港,再坐大巴回仁化县,整个行程也是7天。
谢有方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去东南亚旅游,每人"象征性"地交了1000元,办理出国护照和签证等,都不用再另外掏钱。谢有方说,他们在泰国看了人妖表演,"摸人妖还要给小费",小费要自己出。据谢有方介绍,去东南亚旅游的16人中,除了村里的党员外,还包括3名村两委干部,即治保主任、妇女主任和文书,村支书兼村主任谢国常的妻子也在其中。
谢兴民和谢有方等多名岩头村的党员告诉记者,岩头村作为省级贫困村,以前从来没有组织过这样的活动,"50年来第一次"。村委花费八九万元11月8日,岩头村支书谢国常称,岩头村是贫困村,以前从来没有组织过旅游活动,今年因为要建垃圾场,有一笔征地款,为了感谢村里的党员对建设垃圾填埋场的支持,才组织他们出去旅游。谢国常强调,出去旅游不是岩头村独创的,其他村也有类似的情况,而且"我也没那么大权力,我们请示过镇里的领导"。谢国常称,他的妻子的旅游费用是自己出钱。他坦言,整个活动村委会花费了八九万元。11月7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向董塘镇有关负责人询问相关事宜,暂时未获回应。
90万征地款用于还债和办公南方农村报记者查阅了岩头村的财务公开情况,在岩头村的"现金收支明细表"一项中,南方农村报记者看到2013年1月至4月,均显示"本期无发生数",而在今年5月的现金收支明细中,岩头村有42.6万元的现金支出。岩头村的银行存款收支明细表也显示,在今年1月,岩头村的银行存款余额是4.4万元,1-4月的银行存款收支情况"无发生数"。但在今年5月,银行有一笔484.86万元的收入进账,同时有一笔68万多元"其他支出"。岩头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理财结果公布表"显示,今年1-4月,岩头村的现金及银行账号均无收支的变动,而在5月,岩头村有44.5万的现金收入及484.86万元的银行存款收入,两项收入共计529.36万元。同时,岩头村在5月也有42.6万元的现金支出及68万多元的银行存款支出,两项支出共计110.6万元。
南方农村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岩头村作为贫困村,平时村集体收入较少,今年初村委会与仁化县政府有关部门签订了征地协议,政府部门随后拨付征地款400多万元到岩头村委会。在岩头村委会10月30日公布的征地款分配方案中,征地收入共计460万元,其中60万元作青苗补偿,250万元用于入股投资,60万元分配给村民,剩余90万"用于偿还债务及办公费用"。包括谢有方在内的不少村民质疑,这笔所谓用于还债及办公费用的90万元支出,可能就是被用于干部出国旅游等不合理的开支。事实上,根据岩头村委会的银行账户情况显示,在村干部今年三四月两次组织党员干部旅游后的5月份,正好有100万元左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