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成都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5起涉及“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5起典型案件的教训,引以为戒,真正转变作风,坚决反对“四风”,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的重点检查。
1
双流县农发局郭德元等公款旅游案
处分:两人党内警告
一人行政警告
北京参会去耍北戴河 3人报销旅游费2.5万
今年5月28日至31日,郭德元、任宏义、钟志彬三人受该县农发局指派,到北京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现代农业博览会。会议结束后,三人于5月31日至6月3日赴北戴河、天津旅游。返回单位后,三人以参加农业博览会开支费用的名义报销旅游费用25080.6元。8月,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对该县农发局审计调查时,发现了三人公款旅游的问题。经双流县纪委研究,给予郭德元、任宏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县农发局给予钟志彬行政警告处分。同时,三人将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25080.6元全额退还了该县农发局。
2
崇州市三江镇党委委员、崇新社区党支部书记朱俊涛大操大办喜庆事宜案
处分:党内严重警告
“乔迁新居”办酒席 收礼金57800元
9月21日、22日,崇州市三江镇党委委员、崇新社区党支部书记朱俊涛,在三江镇老家以“乔迁新居”名义,邀请并召集他人办酒席庆贺。两天分别办了酒席40桌和28桌,其所在社区的干部和少数三江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参加,共收礼金57800元。经崇州市纪委研究,给予朱俊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工会小组组长徐力擅自决定组织部门员工旅游案
处分:党内严重警告
去年借支的活动经费 今年未报批擅自花了
去年12月底,成都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工会小组拟赴乐山、峨眉山开展工会小组活动,经台主要领导和台工会批准后,在台财务部门借支了3万元活动经费,后因工作忙未成行。今年2月底,该工会小组拟于3月再次开展工会活动,并将活动地点变更为九寨沟和云南丽江。在未再次履行报批程序的情况下,徐力擅自同意用去年借支的3万元工会活动经费,于3月1日至3日、3月8日至10日分两批共组织14人分别赴云南丽江和九寨沟旅游。经成都传媒集团纪委研究,给予徐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郫县唐昌镇工作人员林波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案
处分:党内警告
环境督查车 开回自家小区被盗
4月22日下午6至7时,林波驾驶环境督查车完成当天水环境巡查工作后,未按照办公室车辆管理规定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地方,而是停放在自己所居住的小区内,导致车辆被盗。经郫县纪委研究,给予林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
青白江区弥牟镇副镇长温茂失职案
处分:党内警告
同意先建后批 5.4亩地被非法占用
去年9月,弥牟镇曙光村村委会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本村1组5.4亩土地修建村级活动中心。分管国土工作的副镇长温茂在明知该新建活动中心未经国土部门批准,不符合修建条件的情况下,未及时对曙光村村委会非法占地修建行为予以制止,同意其以先建后批的方式操作,致使5.4亩土地被非法占用。经青白江区纪委研究,给予温茂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