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共同开发北川小寨子沟旅游产业之名,通过虚构项目实施合同诈骗,四川羌寨长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老总邹某某日前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据悉,此案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10月25日,北川县公安局通过媒体发布公告,称正在侦办四川羌寨长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邹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该案4名主要犯罪成员已被依法逮捕。
据了解,邹某某作为北川小寨子沟旅游开发公司负责人,以台商投资共同开发北川小寨子沟旅游产业之名,虚构项目,先后与10多名老板签订了小寨子沟旅游开发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并向每家收取几十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保证金。
在这些项目中,其中一个重要项目是在小寨子沟所在的青片乡正河村投资修建100公里的水泥路,但北川县规划部门并没有规划过这样的工程。一位了解情况的人士说:“一个村,怎么可能规划出100公里的水泥路?但还是有人相信,毕竟这是一家获得了北川小寨子沟旅游开发权、正规注册了的公司。”
据记者了解,邹某某对外称,有几个台商向小寨子沟投资,总投资额高达一两亿。邹某某通过这些手段骗取了老板们的信任,先后有10多名老板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向他缴纳了几十万至200万元不等的保证金。但保证金交了,工程却迟迟不开工,最后有老板发现不对劲,向公安部门举报。
当地警方介入调查发现,邹某某与众多老板签订了合同,收取的项目保证金总额已高达2000万元,而这些项目并不存在,几名“台商”也是邹找人假冒,其中一人虽为台湾籍,但并非向小寨子沟实际投资的商人。
9月,北川县公安局经侦部门正式立案调查。邹某某等四人已被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提醒
当地警方表示,若有与该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和个人,请于11月20日之前到该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