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民航局网站消息,昨日中午,川航3U 8998航班、首都航空JD 5662航班、南航CZ 3743等多班航班分别遭遇虚假炸弹信息威胁,涉及长沙、福州等机场。事件发生后,民航公安部门协调地方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据央视报道,目前1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航班“炸弹”系一人所为。
昨日13时22分,网友微博爆料称:“我们的JD5662次航班,长沙-杭州。由于飞机受到炸弹威胁,紧急迫降在南昌昌北机场。现在防暴队出动搜查飞机。”而早前,网友微博称:“福州飞往长沙的8998飞机,据说有人威胁要炸飞机,现在还不能登机……”另据“航空物语”微博称,南航cz3743(哈尔滨-长沙)也被威胁,备降武汉。
之后,首都航空在14时14分通过官方微博证实,其JD5662长沙飞杭州航班,于12:14从长沙起飞,12:45接到爆炸物威胁电话,飞机备降南昌,于13:01安全落地,旅客和机组已安全离机,公安部门正进行后续处置。据了解,这是长沙机场短短5天来遭遇的第二次炸弹威胁,本月27日,一个“黄花机场晚上9点至11点部分航班上有危险物品”的匿名电话,致当晚机场多航班清舱安检,近千旅客出行被耽搁。这个电话来自26岁的谭某某,他向父亲要钱被拒绝,便扬言:坐牢给你们看……目前,谭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有关专家指出,恶意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已涉嫌触犯刑法,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按照《刑法》第291条规定,应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和今年公布的第三批指导性案例,此类犯罪行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
“诈弹”逼降航班 嫌疑人获刑三年
10月25日,合肥备受关注的“诈弹”逼降航班案一审正式宣判,被告人陈某因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第二法庭,被告人陈某接受一审宣判。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为挽留女友,故意谎称飞机上有危险物品,导致机场启动应急预案,航班中途备降,造成航班延误,影响了正常的航空秩序和安全,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并造成直接损失八万余元,其行为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鉴于被告人陈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有自首情节,法庭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于是作出上述判决。对于一审结果,陈某说他愿意接受,不再提起上诉。“现在想想,当时挺傻的,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陈某说,当时他太冲动了。
据了解,深圳航空公司虽因此案受到八万余元经济损失,但目前仍未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