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如何治“顽疾”?记者采访游客真实体验
www.seelvyou.com     2013-10-21 16:14:35    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

  《旅游法》自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正赶上国庆黄金周、百姓出游的高峰。对强迫购物、强制参加自费项目、游客维权难等问题,《旅游法》都有明确规定,为解决这些行业痼疾创造了条件,受到了消费者和旅游从业者的欢迎。那么,《旅游法》得到切实执行了吗?游客感受到哪些变化?就此,本报派出三路记者,采访了游客的真实体验。

  ——编 者

  周乐参加了菏泽到青岛两日游,从头到尾导游都没安排购物

  纯玩的感觉,真好

  “今年国庆节去青岛玩了一趟,从头到尾导游都没安排购物,那种纯玩的感觉真的很好!”山东菏泽一所高校的学生周乐说。

  “外出旅游是想放松心情,最怕被拉去强行购物。”周乐说,今年“五一”小长假,他就遭遇了强迫购物。

  当时,周乐报名参加了北京三日游的旅行团,没想到旅游团几乎变成了“购物团”:每到一个景点都有购物,购物时间比游览时间还长;参观景点走马观花,导游介绍心不在焉,可一到购物点,导游立马来了精神,拉着游客买这买那,哪个游客买少了导游还不忘埋怨一下。

  “十一”旅游,周乐吃堑长智,选旅行社特别注意了有没有购物项目。他浏览了各家旅行社网页,发现“绝不进店”成为很多旅行社的营销口号。经过比较,他选择了一份团费为600元的青岛二日游。

  “新闻里都说十一《旅游法》就实施了,明确禁止旅行社、导游强迫游客购物,但不知道执行得怎样?”带着忐忑的心情,周乐登上了前往青岛的大巴。中午,旅游团到了第一个参观地点——栈桥。导游热情地带领大家参观五四广场、奥帆基地等景点,耐心地回答每一个游客的提问,还告诉他们最佳的合影留念位置,一整天都没提旅游纪念品的事儿,这让周乐放心了不少。

  第二天,导游又带领旅游团参观了八大关景区、海滨浴场等景点,直到中午整个游览结束,导游也没有安排任何跟购物有关的环节。周乐说,“我想让导游带我去买点海产品都吃了‘闭门羹’,导游说《旅游法》不允许他带我们买东西。”

  周乐说,他还是喜欢没有购物的旅游,导游的主要精力回到了景点讲解上,参观的时间更充分,对景点的了解更多,玩得更“扎实”了。

  不过,周乐也发现,没有了强迫购物后,一些旅游团的价格有所上升。比如,以前从山东去北京的旅游团费用在300元—400元,去台湾的团3000元左右,而现在去北京的团要900多元,去台湾的团则要6000多元。“虽然多花了些钱,但我觉得,只要能玩好,这也是值得的。”周乐说。

  记者点评

  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旅游法》,剑指旅行社、导游强迫游客购物等问题。记者调研发现,《旅游法》实施后,旅游企业、导游行为明显规范了不少。山东旅游监察总队总队长冯泮爽介绍,整个黄金周期间他们共受理旅游投诉122件,比去年“十一”下降了50.2%,无重大恶性投诉。

  记者同时也发现一些值得关注的新情况。比如,取消购物环节对导游收入影响不小,有些导游甚至产生跳槽的想法。优秀导游作为旅游市场的重要主体,理应获得与劳动相匹配的收入。长期以来,导游之所以要靠强迫游客购物、吃回扣等途径获取收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旅行社支付的工资不合理。希望旅游企业积极面对这个问题,改善优秀导游的待遇,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王涛到海南玩了4天,一分钱都没多掏

  没有自费项目,省心

  “到海南玩了4天,还真是一分钱都没多掏。”“十一”黄金周期间,广州某公司职员王涛一家报名参加了“兴隆蜈支洲岛天涯海角三亚双飞4天”旅游团,体验了一把《旅游法》实施后的纯玩时代。

  王涛说,这个旅游团从广州出发,每人3299元的团费,包括全程入住豪华酒店,其中两个晚上还住了三亚的四星级酒店,主要景点也都去了,没加过一个自费项目。

  王涛告诉记者,听说《旅游法》实施后团费涨了不少,他在报名时特地找旅行社拿了同一旅游产品去年的报价和行程,做了个对比,觉得价格并未过分上涨,还是比较实惠的。

  比如王涛参加的这个旅游团,今年团费确实涨了400元,但去年行程中玉带滩是自费景点,今年则包含在团费里;去年博鳌永久会址只是远观,今年则是进馆游览;去年团费不包括导游服务费,今年则包括。玉带滩船票每人70元,博鳌永久会址每人58元,导游服务费40元,总共168元。再加上去年只说住豪华酒店,而今年明确写着其中两晚住四星级酒店,住宿标准也提高了。王涛比较下来,觉得团费涨得不算多,性价比还是比较高的。

  “最大的好处是省心,再不用担心旅途中导游找各种名目收钱。”王涛说,以前旅游团都有自费项目,虽说不是强制的,但如果不参加,多数导游都会给脸色看。而且别人玩,自己只能在边上等着,觉得特别浪费时间,“玩了这么多趟,还是这次最舒心。”

  王涛说,不仅国内旅游没了自费项目,他的一个朋友报了个泰国游,发现自费项目也没有了,一路玩下来省心不少,和导游的关系也变得简单而融洽了。但王涛对此也有担心,如果以后所有的旅游产品都没有自费项目,就意味着所有的行程都是规定好了的,自己的选择权也就没有了,不想去的地方也得交钱跟着去,团队游可能就不划算了。

  因此,王涛最近开始关注自由行。他发现,一些自由行产品,除了“机票+酒店”的标准配置外,还包含部分游览行程及景区景点门票,买哪个景点的门票可以自选,价格往往比自己以散客身份购买要便宜,有的还提供景点交通工具和导游服务,当然,也是自选的。

  记者点评

  记者调查发现,实施《旅游法》之后,尽管部分旅游线路的旅游价格有一定上涨,但多数是旅游价格的合理回归,也是对以低价争抢旅游客源的旅行社不诚实经营行为的一个“当头棒喝”,既有利于产业健康发展,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据统计,《旅游法》实施后,广东旅游市场现有产品中,约5%的产品有10%左右的价格涨幅。从广东主要的几家旅行社来看,涨价的同时多数都提高了住宿水平,或增加了旅游项目,不少是过去的自费项目。因此,游客出行的性价比反而有所提高。

  李娜投诉后,景区工作人员把游客安全送离景区,无证导游受到处理

  拨打投诉电话,好使

  “开开心心出门游玩,没想到居然被导游坑了。”谈起“十一”期间到湖北三峡人家景区被骗的经历,武汉市民李娜(化名)现在还挺郁闷。“不过幸好投诉电话挺管用,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今年“十一”,李娜和朋友一行十几人从武汉自驾到宜昌三峡人家景区。虽然出发之前在网上查找了一些旅游攻略,但毕竟人生地不熟,李娜和朋友决定找个导游,带着他们游览景区。

  在李娜入住的酒店门口,有不少导游在揽客。朋友们觉得价格也还合适,就跟一个看起来比较“靠谱”的导游达成了交易。

  “上午的游览没有任何问题,导游介绍得不错。”李娜说,但下午到达三峡人家景区后,这名导游将李娜等人“转”给了另外一名“导游”覃某,由覃某带领大家参观,之后就出现了不愉快的一幕。

  按照约定,李娜一行游客原本可以凭票乘船到达各个景点观光。覃某从15时30分开始就带着他们寻找码头,走了3个码头却仍未能顺利登船。

  在李娜一行的不断追问下,覃某才承认把票弄丢了。这让李娜和朋友们心里很窝火,要求退还票款。但没想到的是,这位“导游”不仅不同意退还,随后竟然放弃这些游客,扬长而去。

  就在李娜等游客束手无策时,一名30多岁的女子找到他们,称他们把导游吓跑了,并说他们要求退票是在“诈骗”。眼看着就要争吵起来,无奈的李娜于下午4时左右报警。

  “详细询问了情况之后,接线员承诺会尽快协调宜昌市旅游局处理,让我们等一会。”李娜说。

  之后,放心不下的李娜又拨打了宜昌市旅游局投诉电话。对方在了解基本情况之后,问李娜是否可以说出导游姓名及所属旅行社名称。由于李娜无法提供,对方表示她很有可能碰上了黑导游,并表示会立即要求景区尽全力保证游客的安全,并请李娜不要离开,在原地等待景区工作人员。

  李娜回忆说,当天下午6点左右,景区的工作人员找到了李娜等游客,并用大巴将他们送出了景区。

  李娜后来了解到,经过宜昌旅游执法综合支队调查,这名所谓的“导游”覃某并无导游证,只是当地的一名村民,属于无证从事导游活动。在接受执法人员的调查后,覃某主动承认错误,接受了批评。按照《旅游法》,他还被罚了1000元钱。

  记者点评

  覃某接到的1000元罚单,是《旅游法》实施以来湖北开出的首张罚单。

  旅游方面的投诉,处理起来并不容易。遇上不知姓名地址的黑导游,责任人自然难找。有时候,即便是在正规旅行社,由于旅客往往被层层外包,在一个很长的旅游链条中也难以找到责任者,往往只能不了了之。而《旅游法》明确了责任链条:谁组团,谁负责,负责到底。这就让消费者维权更加方便。而且,有了《旅游法》,执法人员就有依据处罚黑导游,也起到了威慑作用。

关键词:旅游法 游客 真实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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