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魁培育的“人参果”。(资料图片)
一枚售价100多元的“人参果”,被“孙悟空”的“老乡”一下子骗走了400个,幸亏“护法”布下天罗地网,骗子被缉拿归案……
这可不是什么穿越剧的离奇情节,而是不久前发生在涡阳县的一个真实案件。昨天下午,记者从涡阳警方获悉,连云港人施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批准逮捕。
花果山来客,看中“人参果”
涡阳人程魁通过十多年的研究,于三年前培育出一种有“鼻子”“眼睛”的果子,外形酷似《西游记》中的人参果。为了与市场上的人参果相区别,程魁将该果实取名“人参果娃”,并申请了专利。
2010年11月,程魁在一个偶然的场合,结识了施某,对方自称是江苏省连云港市旅游部门的工作人员。听说程魁种出的果实,外形与《西游记》中的“人参果”几乎一模一样时,施某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明确表示想与程魁合作,在涡阳投资扩大生产。
程魁心想,有人考证称孙悟空的“老家”花果山就在连云港,还真是缘分。如果通过施某的帮助,“人参果娃”能在花果山下打开销路,市场前景将非常广阔。对于施某身份和他所表现的诚意,程魁并没有怀疑,很快与之签订了合作协议。
发四百果子,钱却没了影踪
2011年7月,正在为市场奔波的程魁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当时,施某打电话给我说,花果山管委会将邀请国内旅游界专家学者召开会议,领导打算将我种植的果子作为礼品发给参会人员,货款在会议结束后结清。”昨天,程魁向记者回忆说,想到自己培育的“人参果”很可能在孙悟空的“老家”打开销路,他非常激动,立即按照100元/枚的批发价,为施某寄去了400枚“人参果”。
然而,令程魁没想到的是,施某收到货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货款。“我到现在都没拿到四万块钱。”程魁说,直到今年6月,他专门为此前往连云港市旅游局寻找施某时,才得知施某根本不是该局工作人员。程魁意识到被骗了,立即向涡阳县公安局报案,当地警方随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骗子被抓获,此前劣迹斑斑
施某到底是谁?今年8月底,涡阳警方在连云港将施某抓获归案。据涡阳警方介绍,小学文化的施某今年43岁,确实是大圣“家乡”连云港人,但他却劣迹斑斑。2008年7月,施某因虚报注册资本被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万元;2009年9月,因虚报注册资本被灌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5万元。
涡阳警方调查发现,施某刑满释放不久,不仅骗取程魁四万元货款,还使用诈骗手段,分别骗取河北省安平县和安徽省涡阳县另外两家公司总价值十余万元的货物。
施某交代说,他在收到程魁发去的400枚“人参果”立后,即将货物拿到南京夫子庙附近集市, 100至150元的价格以售出,所得钱款全部据为己有。
昨天,记者从涡阳警方获悉,施某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涡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